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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4 18:51:27 作者:佚名   来源: 廉韵津沽

  据河北区纪委监委消息:近日,天津市河北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天津市河北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张忠伟违规接受服务对象邀请外出旅游等问题。2018年1月下旬,张忠伟接受某配餐服务企业老板的邀请赴海南省三亚市旅游。2018年清明节期间,张忠伟接受某企业老板邀请赴浙江省德清市、杭州市等地旅游。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张忠伟借用某企业车辆,用于中心食品安全检查和个人外出,期间保险、ETC、保养费用均由企业负责人承担。2019年12月,张忠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2.天津市河北区城市房屋拆迁中心主任刘恒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9月,刘恒组织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拆迁补助费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天50元调整为每天60元。在实际发放中,刘恒个人决定拆迁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每天可同时从多个拆迁项目领取拆迁补助费,按照每天每拆迁片60元领取。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拆迁中心多发放拆迁补助费共计526400元,其中刘恒个人多领取拆迁补助费共计181100元。2019年9月,刘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3.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鲍方等人违规发放并领取津补贴问题。自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鲍方未经集体研究,以家庭医生签约加班、迎接检查加班、财务加班、药房提升改造加班为由,经时任卫生服务中心分管财务工作副主任张岚轩签批并报鲍方同意后,违规向在编加班人员发放加班费、加班补助等共计5675元。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违规发放值班费、误餐补助共计28880元。2019年12月,鲍方、张岚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河北区纪委监委丨责任编辑 王钦)

  


原文链接:http://www.tjjw.gov.cn/html/quanweifabu/baoguangtai/2020/0108/66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