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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4 17:43:35 作者:佚名   来源: 廉韵津沽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天津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原主任张学义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4月,张学义决定通过虚列师资培训班开支的方式,套取培训费用2.6万余元,存入1张酒店消费卡。2016年6月至2018年11月,该中心使用该卡宴请接待,消费合计1.9万余元,接待中还存在无接待来函、未履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违规提供烟酒、餐标超标、陪同人数超标等问题。2019年9月,张学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多种经营办公室主任王建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8年6月,王建华擅自决定按月为其本人和会计曹立欣发放午餐费和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25540元。其中,王建华领取11700元,曹立欣领取13840元。2019年9月,王建华、曹立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交。

  天津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原常务副站长周文彬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底,周文彬在院班子成员会议上提议,在职工收入“奖励性绩效”里设立“工龄工资”一项,按工龄每满1年每月发10元的标准,按月发放“工龄工资”。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该院和监测总站违规发放“工龄工资”27.5万余元。其中,周文彬领取2520元。2019年8月,周文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交。

  河东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河东区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干部孙静、王霞借公务之机外出旅游问题。2018年11月20日,孙静、王霞等人前往厦门参加培训。区委网信办为参加培训人员购买了11月23日上午返回天津的公务机票。孙静、王霞未按照培训安排参加全部培训课程,而是到鼓浪屿等景点游玩,且在培训报到当天自行预定了11月23日最晚的回津航班。11月23日,其2人向单位谎称为取回遗落在酒店的培训报销票据,错过公务航班时间,继续在厦门植物园等景点游玩,后乘坐自行预定的航班返回天津。2019年11月,王霞、孙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北区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张忠伟违规接受业务往来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8年1月,张忠伟接受与该中心存在业务往来的某企业负责人邀请,赴海南省三亚市旅游,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7000元由该企业负责人支付。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张忠伟借用该企业车辆,用于该中心食品安全检查和个人外出,其间保险、ETC、保养费用均由该企业负责人承担。2019年4月,张忠伟收受与该中心存在业务往来的某企业负责人赠送的价值2000余元的剑南春白酒1箱。2019年12月,张忠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西青区精武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金钢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底至2019年2月,李金钢在负责精武镇企业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先后3次接受其所服务的某企业负责人宴请,有关费用2400元由该企业负责人承担;违规收受其所服务的某企业负责人赠送的消费会员卡2张,价值共计4198元。2019年10月,李金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上交。


原文链接:http://www.tjjw.gov.cn/html/quanweifabu/baoguangtai/2020/0121/67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