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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自导自演“无所不能”的大戏 诈骗朋友数万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6-24 23:29:49 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利用朋友之间的信赖、关怀、同理心实施诈骗犯罪,此类犯罪不仅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也严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袁某诈骗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袁某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朋友是位“能人”

  被害人刘女士认识了袁某这位“能人”,并成为无话不说的朋友。后请对方帮忙办各种事儿,还不停地花钱疏通关系,期间始终没有怀疑其身份的真假,悉数将所需要的费用分多次转账给了对方。

  2020年6月底,袁某在芙蓉区某手机市场刘女士的门面内与一众朋友闲聊时,得知刘女士有10个门面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袁某便说有正规合法途径可以帮忙办理,并收取了刘女士9100元办理经费。2020年7月,袁某被人催债,向刘女士借30000元,承诺一周后归还。一周后袁某听到刘女士说其女儿学费很贵,袁某便虚构自己认识教育部门某领导的事实,以此获取刘女士的信任,声称可以帮助其女儿减免学费,用之前的借款30000元用作学费抵账,后又以收学费、打红包等名义共骗取刘女士45680元;2020年7月至9月,被告人袁某以帮助刘女士侄女上长沙某大学的名义再次骗取刘女士28900元。

  “能人”目的是“杀熟”

  殊不知刘女士对朋友的一次次信任和一个个“愿望”,都成了被告人袁某用来行骗的各种理由。几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在袁某身上花了不少钱的刘女士发现,袁某承诺的事情没有一件落实,遂多次向袁某询问事情进展,袁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在此期间,袁某为拖延时间避免骗局曝光,找人做了两张假房产证和一张假的学校收费发票交给刘女士。

  时间转眼来到了2021年2月,刘女士女儿学校通知其交学费,刘女士向学校核实发现发票为假。自此,袁某自导自演的诈骗大戏被揭穿。

  处心积虑设骗局终自食其果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20年6月29日至当年9月9日期间,袁某在取得刘女士信任后,以各种理由先后骗取其人民币共计83680元。诈骗行为被发现后,袁某主动退还被害人刘女士22000元,并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投案并供述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团结互助、友爱帮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往往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熟人之间的信任,虚构所谓的拉关系、找渠道等说辞,让受害者陷入错误认知,落入诈骗圈套。为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在遇到本案类似情形时应多与家人沟通商量,对各种索财套路保持警醒,时刻守好“钱袋子”。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xwfb/hjsa/dazz/202206/1534453173161295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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