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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枣庄滕州:立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24 21:23:42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

  为更好发挥典型事例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山东省检察院聚焦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政治建设融入检察办案履职、加强人才培养、“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等主题,先后评选出两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现将部分事例进行集中宣传展播,为各地建强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提供学习借鉴。


  “四大检察”

  融合发展

  之三

  

  “一体化办理案件又快又好,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了……”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玲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说道。摒弃过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刑事、公益诉讼两部门“分办”的模式,滕州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的高效率让人拍案叫好。

  

  近年来,滕州市检察院整合办案资源,立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小切口”,努力做好“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大文章”,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0件42人,其中提起诉讼22件。

  


  强化机制引领,打造刑附民公益诉讼“一体化”


  “万丈高楼平地起,想要搭建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的‘四梁八柱’,托底的是坚实的机制根基。”一直以来,滕州市检察院坚持机制引领,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内外联动,切实夯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制度基础。

  

  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并施行《关于”一体化”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试点工作意见》,对一体化办理原则、分案机制、磋商机制、提前介入、全面引导侦查等进行了科学界定。


  


  建立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法院会签《关于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规定》;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公益诉讼证据收集、补充侦查等机制;与人民法院在公益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结案方式、裁判执行等方面加强沟通配合,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


  程序实体并重,提高案件“一体化”办理质量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落实落地是关键。滕州市检察院始终坚持程序实体并重,确保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质效。

  

  

实行一个部门办理。在组织架构上,将刑事案件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个整体,交由一个部门办理,并组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2个办案团队。明确案件范围,严格按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罪名界定,避免肆意扩大办案范围,造成部门权责的不平衡。
科学设定选案程序。为了过滤掉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避免出现单纯办理刑事案件、偏离部门职责的情况,滕州市检察院对选案程序进行了科学的设定,采取以案管分案环节选案为主,刑检环节推送为辅,重大复杂案件共同办理为补充的三种选案方式。

  

  

实行“四合一”审查,建立刑事、行政、民事和公益诉讼“四合一”审查机制,基于法律责任的关联性,一并考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形成追责合力。

  

完善“四步走”修复磋商机制。设定修复磋商程序,采取“事先约谈,督促修复,组织验收,兑现政策”四步走工作措施和“修复从宽,拒修复从严”的案件处理政策进行磋商,最大限度鼓励当事人修复被损害公益。

  发挥效果优先,提升案件 “一体化” 办理成效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是滕州市检察院攻坚克难的成功经验总结,也是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滕州检察答卷。”该院副检察长张西明说:“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一体化’办理,提高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质效,达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将刑事指控与公益诉讼保护相结合,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同时积极评价民事公益修复等行为对刑罚的影响,使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设定修复磋商程序,依法灵活运用强制措施、量刑建议、不起诉等“检察工具”,通过充分约谈,督促修复被损公益,将修复效果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认罪认罚具结、主刑附加刑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修复公益。充分发挥执行监督职能,对不依法履行裁判所确认公益义务的,依法监督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行政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促进了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协同发展。滕州市检察院通过“一体化”办理,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甚至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办理章某某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办理过程中,通过对刑事、行政、民事和公益诉讼进行“四合一”全面审查,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存在监管漏洞,依法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份。

  

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形成多赢共赢合力。通过刑事案件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能够从根源上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问题和不足,从源头上在刑事、民事、行政等诸多方面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汗水浇灌希望,实干成就梦想!未来,我们将高举伟大旗帜,坚守为民初心,忠诚履职,奋勇争先,不断开创滕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滕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该院检察长靖波的承诺掷地有声。滕州检察将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和基层院“创新提升年”为契机,全力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紧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开拓创新,勇于进取,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供稿:省检察院基层工作处、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樊锦悦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cPcPfrwr8EpdfIRgI6h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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