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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院建设典型事例】聊城东阿:“三融工作法”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化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24 22:20:21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

  为更好发挥典型事例在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山东省检察院聚焦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政治建设融入检察办案履职、加强人才培养、“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等主题,先后评选出两批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现将部分事例进行集中宣传展播,为各地建强建好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提供学习借鉴。


  “四大检察”

  融合发展

  之四

  

  黄河汤汤,孕育和滋养着这片沃土。在这百里黄河画廊上,东阿县检察院上下同心,克服“案少院小”的局限,勇毅笃行,“三融工作法”推进东阿“四大检察”一体化发展,为融入黄河国家战略贡献着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民事检察和刑事检察团队联合策划“民法典”进企业活动,从一个小的侧面,体现了“融”的理念、“融”的机制、“融”的队伍,“三融”工作法,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齐头并进、均衡发展。36项工作和成果获市级以上表彰,在2021年聊城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工作评价中跃居第2名,被授予“全市优秀检察院”荣誉称号。

  “融理念”——提高站位破堵点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坚持提高站位破堵点,立足一体化发展,牢固树立“融理念”,打破“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的思维壁垒。



“融机制”—双向协作克难点

机制是行动的落脚点。上下联动,内部协同,外部协作。在现实办案中充分发挥引领、衔接作用,让“四大检察”形成合力共发展的良好局面。

  “融队伍”—团队合力攻重点



  队伍是办案力量的保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持续优化队伍结构,为打造复合型、全科型人才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旗红引领检察蓝,东阿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察履职的一体谋划、一体落实,在检察业务互融互通中实现互促互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省检察院基层工作处、东阿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樊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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