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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6 12:53:31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内交发〔2022〕326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力度,做好公路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监管,规范从业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打击转借资质、虚假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我厅年初制定了《2022年全区公路建设项目人员履约检查机制》。按照“不下计划、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工作机制和安排,计划对全区52个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本次厅组织相关人员于4月27日对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高速公路、G335线棍呼都格(包巴界)至海流图段二级公路2个在建项目主要人员履约情况进行了网上抽查,共检查主要履约人员17人次。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用微信视频及抽调通行大数据行程码的形式进行,对在现场人员通过微信视频核对身份证信息、不在现场人员通过通行大数据行程码查看近14天行程轨迹两种方式全面掌握人员履约情况。

  (一)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检查参建单位共6个7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代表1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工各1人、 北京恒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办)、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驻地)、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驻地)、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驻地)。

  (二)国道335线棍呼都格(包巴界)至海流图段二级公路。检查参建单位共7个10人:内蒙古虹安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代表1人、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工各1人、黑龙江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工各1人、阿拉善盟云峰道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总工各1人、上海中咨安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河北路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江苏安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工程师1人。

  二、存在的问题

  2个项目普遍存在变更人员、请假人员较多的情况。检查主要履约人员17人中,共计8人变更、4人请假,4人不在岗。

  S39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检查主要履约人员7人,其中4人变更,均履行变更手续。在岗人员5人,2人请假,均履行请假手续。

  国道335线棍呼都格(包巴界)至海流图段公路:检查主要履约人员10人,其中4人变更,均履行变更手续。2人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在岗人员仅4人,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黑龙江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工、江苏安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等4人未在现场履约且没有请假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管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对所辖公路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发现和纠正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你局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在信用管理台账并公示告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并报交通运输厅进行核备。

  (二)严格控制履约人员变更。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加强对从业单位人员变更原因和变更后人员资格的审核,不符合人员变更条件的、或者变更后人员资质和业绩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律不予变更,已变更的要进行重新审查、整改。从业单位主要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的,进行信用台账登记并给予相应处罚。

  (三)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要加大对从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从业单位主要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履约的检查,切实维护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对于人员履约情况差的G335线棍呼都格(包巴界)至海流图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通报批评。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zwgk/tfwj/202205/t20220520_2058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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