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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制定外查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8 03:10:04 作者:佚名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变更审查调查对象和事项,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外查方案作为审查调查方案的一部分,是对外查工作的总设计、总安排,是进行外查工作的基本遵循。外查方案包括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要求、安全预案、人员分工等部分,笔者根据相关规定和办案经验,对如何制定外查方案谈几点认识。

  主要任务要清楚。外查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收集固定主要被审查调查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简而言之,就是除向主要被审查调查人本人取证外,其他的都属于外查。一要确保外查取证到位,为内审谈话提供帮助和支撑。切实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形成严密证据链条,主动为内审谈话提供线索和证据。二要处理好严守时限与保证质量的关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取证任务。既要提高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又要提高标准,保证案件质量。

  工作安排要细致。一般来说,审查调查会有几个小阶段,每个阶段外查的任务和要求不同,要随时跟进。一要及时进行搜查。根据案情需要,搜查的请示可以和立案、留置的请示一并报批,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实施搜查,并及时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二要调取基础证据。在内审突破阶段,外查人员要一边熟悉案情,一边依法调取立案前不便调取的材料,如主体身份、财务账册、户籍资料、入党志愿书等。三要全面进行核实。等内审主要违纪违法问题出现后,外查要全面铺开,这一阶段,内审与外查的证据往往会有出入,要不断分析判断,逐渐查清事实。四要完善固定证据。内外围证据趋向一致后,要迅速进行固定,完成取证任务。

  程序手续要规范。外查要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一要强化程序意识。使用查询、冻结、查封、调取、搜查、扣押等调查措施,要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制作文书,实施时要出示工作证件、法律文书,告知权利义务等,认真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二要规范调查取证。对外围调查谈话、制作询问笔录、调取和出示书证、扣押涉案财物等工作的流程、标准、要求进行规范,所有询问笔录、书证物证等均需经过审核把关,确保证据符合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

  安全保密要严控。外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风险高,特别是“走读式”谈话,收集证人证言,容易失密泄密、易受外界干扰、安全风险较大,一定要牢牢守住安全和保密底线,确保万无一失。一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预案。询问前要摸清底数,确定询问地点,做好安全工作。对于重点人员的询问,如行贿人、涉嫌不正当性关系的人、年龄较大的人,一般安排在具备安全防护条件的指定地点进行。二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控制案件知情面,防止舆论炒作,妥善保管案件材料,禁止在公开场合谈论案情。

  人员分工要明确。审查调查组一般包括谈话组、外查组和综合组,外查组通常由本委机关和借调人员组成,视情下设工作小组若干个、审核小组和综合小组各1个。一要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各司其职。工作小组主要承担外围取证任务,与综合小组做好沟通,通过证据审核后移交综合小组,配合综合小组整理案卷等;审核小组专门负责证据审核把关,及时梳理取证进展情况,确保证据质量;综合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管理、联络协调等。二要明确每个人员的任务,分工负责。询问重要证人应以本委干部为主,查询、调取、查封、扣押等可以采取本委干部加借调人员的方式进行。(张剑峰 作者单位:上海市松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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