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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扬斗争精神破除好人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调研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1-03-25 10:24:11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好人主义”,名义上是谁也不招、谁也不惹的处世哲学,实质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坚决破除好人主义。

  一、好人主义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推进,党的政治生态不断优化,总体呈现出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在一些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中也存在着一些管党治党不严、“宽松软”的好人主义思想。主要表现在:

  (一)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少数党委(党组)“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对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贯彻执行不认真,不得力。一些基层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少数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

  (二)履责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抓得不严。有的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软任务,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存在压力层层递减、上热下冷现象。有的党委(党组)书记没有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没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以软,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不够,对一些党员干部出现的轻微违纪问题,不敢及时指出、不敢批评教育,姑息迁就,养痈遗患,使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三)工作不走心,党内政治生活抓得不真。有的党委(党组)党的组织建设薄弱,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热衷做一团和气的“好好先生”,缺乏自我革命精神,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碍于情面、辣味不浓,浅尝辄止、隔靴搔痒。开展的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没有入脑入心,提醒教育、红脸出汗作用不明显。

  (四)干事不负责,党的作风建设抓得不紧。有的党委(党组)对抓党的作风建设缺乏久久为功的韧劲,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真管真严,常管常严。“四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地方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党员干部为民办事不担当、不负责,在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

  二、好人主义的本质

  好人主义本质是讨好、得好,实质是害人主义,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好人主义是党性不强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能不能坚持原则,是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的重要体现。好人主义者往往在于个人主义、党性不纯在作怪。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面对不正之风的侵蚀,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党性意识弱化,责任意识退化,遇事不讲党性,在原则问题上打哈哈、装糊涂,缺少是非观念。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视人情大于法律、关系超越政策,甚至丧失道德底线、践踏法律红线。可以说,好人主义侵蚀着党的肌体,扼杀着共产党人的意志,削弱着党的战斗力。

  (二)好人主义是担当不足的表现。好人主义说到底就是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只想揽权、不愿担责,只想占位、不想干事,对待工作拈轻怕重、推诿扯皮,缺乏斗争精神,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不敢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不敢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不敢勇于斗争。有的怕斗争强了伤里子、伤感情、伤和气;有的怕斗争强了没路子,认为大家同在一起共事,低头不见抬头见,做人做事不要太较真,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因此宁愿得罪工作,也不愿得罪“朋友”。

  (三)好人主义是作风不良的表现。好人主义是腐朽思想文化的遗风,它坚持个人利益至上,不讲法纪,只讲私利,把个人的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事业至上,是对同志和事业不负责的一种表现,是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土壤,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架天线、搞勾兑,拉帮结派、排除异己,最终形成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和山头主义,与党的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要求格格不入,与党的优良作风、民主集中制背道而驰,是一种不良作风。

  三、发扬斗争精神,破除好人主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对策建议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我们发扬斗争精神,切实破除好人主义思想。

  (一)坚定斗争意志,加强党性修养。斗争意志是斗争精神的核心要义。破除好人主义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全市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加强政治历练。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怀敬畏,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要坚持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抓手,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引导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分清是非界限,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侵蚀。三要强化政治担当。以担当诠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保持战略定力,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掌握斗争方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善于把握规律方法是我们党推动工作的制胜法宝。党要管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破除好人主义,必须聚焦党内政治生活。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防身治病”制度,不断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另一方面,要擦亮批评与自我批评锐利武器。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实事求是,勇于自我解剖,敢于思想交锋,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作用,做到既诚恳进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各级党委(党组)要教育党员干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使之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三)讲究斗争艺术,净化政治生态。“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什么样的人。不让老好人得“好”,就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要落实党内民主制度。注重党员主体地位,为那些想说真话、想干实事的党员干部创造环境、创造条件、提供保障,让更多的党员干部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二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大胆起用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的干部,绝不让“老好人”占先,对丧失党性原则的干部,得票再多也不能使用,防止出现“劣币驱良币”现象。三要真诚关爱干部。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用好“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和保护那些敢于讲真话,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的党员干部,让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的干部“香”起来,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四)增强斗争本领,激发履责担当。斗争本领是新时代对共产党人提出的客观要求。破除好人主义,必须增强三项本领。一要增强层层压实责任的本领。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纪委监委要履行协助职能,通过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排名倒数、全面从严治党问题突出的党组织要要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层层压力传导,逐级压实责任。二要增强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本领。党委(党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状况,把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体现在时时处处。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种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使党员干部时时感受纪法约束。三要增强精准问责的本领。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问责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搞一团和气,不负责、不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老好人”,实施精准问责,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广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龚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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