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反腐倡廉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反腐倡廉

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7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5 02:17:09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7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管理分局副局长金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金雄先后2次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长春、延吉办理个人事务,连续使用公务用车7天;其4次指使本单位职工张某在该单位公务用车指定加油点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1334.55元。金雄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金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长春市节能监察支队原支队长兼长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原主任卢文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3月至5月,卢文波先后5次驾驶长春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一台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其还在该中心公款报销个人停车费、过路费、出租车费共计206元。卢文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6月,卢文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镇长姜长福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姜长福擅自决定借用吉林市某公司一台大众牌轿车用于其开会、下乡等事宜。姜长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姜长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追缴。

  通化县石湖林场原党支部书记、场长周铁峰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4月5日至7日,周铁峰作为管理该单位公务用车的负责人,在清明节期间未按规定对公务用车进行封存,致使司机于凤刚擅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去外地办理个人事务。周铁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周铁峰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于凤刚受到相应组织处理,公车私用费用已追缴。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二分局原督察长唐玉学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唐玉学先后14次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2275元。2018年12月,唐玉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大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亚时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11月,刘亚时先后9次指使该院职工为其私家车加油,公款核销燃油费2402元。刘亚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刘亚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职处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公主岭市卫生监督所原车队队长王鹏、司机史建龙私车公养等问题。2019年4月至7月,王鹏利用职务便利,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次,共计536.42元;史建龙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次,共计512.08元;史建龙还利用保管单位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先后8次通过加油员使用该卡为其他车辆加油套取现金,共计1481.4元。2019年7月,王鹏受到记过处分、免职处理;史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主岭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赵岩因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费用已追缴。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上7起典型问题中,有的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顶风违纪;有的既拿着公家的卡为私家车加油,还卖着公家的油谋取私利;有的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占用企业车辆。这些违纪行为的发生,表明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心理,“揩公家油”不收手、不收敛;一些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制度漏洞。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肃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自觉改进作风,严守公私界限,不越纪律底线。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不断增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

  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节点”亦是“考点”,清明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要坚持节日提醒、值班、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决不姑息。要紧盯监督薄弱区域,针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县乡基层等区域和环节,着力发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操办酒席“躲猫猫”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经发现和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严肃追究问责。要坚持以案促改、以案明纪,推进建章立制,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问题。要强化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通报曝光的频次,持续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李娜周平)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tbbg/sjwtb/202004/t20200401_7324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