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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增强学习转化能力 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1-03-25 01:07:30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及县委全会精神,立足实际、结合职责研究落实措施,不断增强学习转化能力,有效促进了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完善“清廉本溪县”建设责任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县纪委监委将“清廉本溪县”建设工作作为净化全县政治生态的重要载体,督促各牵头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推进涉关单位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家庭的试点创建工作。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统筹运用“四项监督”,充分融合党外监督,扎实推进清廉指数评价工作。围绕县委《关于“四责协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清单式”明责、“对账式”履责、“提醒式”促责、“约谈式”督责、“记实式”述责、“评议式”考责、“跟踪式”问责等举措,推动形成前有安排部署、后有跟踪督进的责任机制。

  执行党员干部履责记实、述责述廉制度,多措并举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618人次,向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醒内容250条。完成全县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全覆盖和动态管理。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48批次5791人,对提拔重用和新调整的领导干部开展任职集体廉政谈话4次72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派驻和巡察监督范围,通过监督、提醒等方式促进责任制落实。坚持有责必问,突出精准问责,全年共问责2件4人。

  持续深化治理常态长效,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惩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1件,处理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监督调研2次,对“表格抗疫”“频繁迎检”“鼓励式会议”“作秀留痕”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排查,督促县防疫指挥部统一报表格式,规范报表流程,减轻基层负担。持续纠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问题,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全年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0件,处理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严肃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纪委监委做好涉农(民生)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工作,并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3727件问题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成。持续整治基层“微腐败”及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去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64件,处理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开展城乡低保问题专项整治,规范低保工作管理,共发现问题线索65件,处理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聚焦7类重点情形,强化深挖彻查、精准打击,去年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7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1/02/26/0300772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