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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两会”】黄山歙县:“未爱新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2-06-25 00:26:13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1月7日上午,黄山市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吴伟平在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歙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歙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基调,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服务保障歙县高质量发展。先后荣获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等称号。

   一、紧紧围绕发展大局

   以优质的检察服务助力全面小康

   1.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攻坚战,严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案件8件11人,起诉洗钱罪案件2件2人。服务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全力做好单位包保帮扶工作,助推帮扶联系村全面脱贫。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81件104人;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立案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2 件。

   2.依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同企业加强交流、问需求计。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积极参与“四送一服”。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释放司法善意。

   3.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坚持“不放过、不凑数”,“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一体推进,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3件54人,起诉恶势力犯罪19件103人,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扣财产3000余万元。向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2份,促推“行业清源”。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协作会商等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4.竭力服务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快速批捕涉疫诈骗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4件4人,实现对羁押人员远程提讯全覆盖。圆满完成两个开放式小区1500余住户约3700名群众、6家民营企业的疫情防控包保任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7.7”洪灾后,迅速组织开展清淤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

   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期盼

   1.全力推进平安歙县建设。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84件535人,提起公诉1192件1583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犯罪,起诉131件161人;依法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255件327人;从严惩治涉“黄赌毒”犯罪,起诉81件197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起诉 61件114人。

   2.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温暖控申”品牌建设,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以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76万余元。针对社会治理漏洞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3份,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组织送法下乡活动50余场次,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3.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7件32人,提起公诉41件50人。立足“教育、挽救、感化”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8件8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17次。创建“未爱新芽”品牌,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法治体验和观护帮教三个基地,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场次。

   4.优化落实为民服务办实事。扎实推进检察便民利民措施,高标准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一站式”窗口,向案件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信息公开、信访接待、控告申诉、律师阅卷等便民服务,实现律师阅卷“一次也不用跑”。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以严格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1件 33人、撤案30件35人,纠正漏捕28人、漏诉1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2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推进社区矫正检察规范化、常态化,纠正违法情形19件。

   2.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一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其中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1件,涉案金额合计2260.9万元。办理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3件,发出检察建议23份,均得到采纳回复。

   3.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共发出检察建议19份。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促成6件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开展文物保护、英烈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促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保护好“徽文化”不动产、修复全县境内烈士纪念设施;紧急叫停加油站“扫码支付”,消除安全隐患;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11件,追缴税费、行政罚款等244万余元,追偿各类环境损害费近18万元,增殖放流鱼苗1万余尾,补种树苗1500余棵。

  

   四、 不断推动创新发展

   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司法改革

   1.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影响性案件。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科学组建办案组织,强化侦诉衔接、诉前主导以及全链条闭环监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

   2.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监检衔接协作,形成反腐合力。自改革以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29人,起诉23件25人。

   3.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全面推行“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细化检察官职权清单和随机轮案规则,抓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体系建设。落实高检院“案-件比”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加强内部办案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910件。

  

   五、全面淬炼能力素质

   以过硬的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政法工作条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和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舆论阵地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掌握主动权。

   2.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展“三个以案”等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完善建立制度机制,推出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强化司法办案监督,细化日常检务督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3.注重专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建立青年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制度,继续实行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通过参加各类培训、讲座及业务竞赛等,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

  

   六、 牢记阳光司法理念

   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每年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执行、公益诉讼、侦查监督等专题审议,主动联络县域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走访、座谈、邀请参加公开听证等方式,“零距离”进行沟通交流,“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

   2.自觉接受履职监督。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侦查、审判、司法行政机关在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推动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法律文书1191件、重要案件信息45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开展检察开放日9次,以公开促公正。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为加快建设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能动履职坚决拥护和捍卫“两个确立”。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把“从政治上看”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检察为民办实事,服务保障歙县发展大局。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深入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统筹推进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支持起诉、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是坚持不懈求极致,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审判监督工作情况为有利契机,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矢志不渝葆本色,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人员考核,强化业务数据分析,加强检察事务管理,优化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升检察生产力、战斗力。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201/t20220111_35259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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