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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万柏林:全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正式揭牌

发布时间:2022-06-24 21:43:48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为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主动规范、约束检察履职行为,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1月13日,全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在太原市万柏林区检察院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

  

  

  

  万柏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室,就周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和胡某某故意伤害案,使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进行现场演示。承办检察官先后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某某、胡某某先后表示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及审理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技术部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进行了封存。

  技术人员现场详细介绍了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该系统内置标准的办案流程,可以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硬件设备进行数据对接,实现远程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电子证物和实物证据多媒体示证、远程在线电子签名捺印等功能,不仅有利于认罪认罚办案数据全程留存,也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奠定数据基础,便于数据统计与分析,是构建检察大数据应用体系的基础。

  万柏林区检察院将在今后办案工作中要求办案检察官全面使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并在使用过程中规范用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着力提升在“镜头下办案”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dfdt/202201/t20220119_35334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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