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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听证工作推进会暨案件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2-06-24 23:17:41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5月1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听证工作推进会暨案件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传达了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促进检察听证创新发展的指示精神和省院杨景海检察长对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简要回顾总结了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全省案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推进全省检察听证工作及案件管理重点工作。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彦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全省检察机关要在保证听证工作规模的基础上提高听证工作质量。坚持各级院领导带头听证,特别是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时要主动进行听证,以“头雁”效应促进听证提质增效。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切实防止“凑数听证”。严格规范听证程序,严格执行统一规定。提高听证质效,保证案件当事人的选择权、表达意见权,保障听证员参与权。探索听证新模式,加快听证室建设,推进检察听证网联通,探索扩大“家门口听证”和简易公开听证的适用范围,实现检察听证最低成本、最佳效果。加快听证员库建设,尽早完成建库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评指标,实现检察听证全覆盖。

  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案件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案件管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补短板、强弱项,真正做到办案和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科学管理促进优质办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全省案件管理部门要回顾总结经验,明确差距不足,坚定做好新时代案管工作的信心。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中枢的职能定位,明确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从政治上看”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做精“三大监督”,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程序监督、实体监督和数据监督,提升监管水平,推动检察办案提质增效。做实“四大服务”,既要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各业务部门的司法办案,也要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发动信息引擎,不断推进智慧案管建设等能力建设,夯实案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会上,太原市院、大同市院、阳泉市院、晋中市院分别进行了经验介绍。

  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县级院。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sjxw/202205/t20220512_3659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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