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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通报2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3-25 00:29:19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辛集市田家庄乡史家庄村村委会主任史志国长期拖欠群众钱款问题。史志国违反群众纪律,2007年初收到乡政府退还的该村部分村民宅基地办证费9241.5元后,未及时返还村民。直至2019年市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期间,才将长期拖欠的办证费全部退还村民。2019年10月,史志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辛集市天宫营乡南庞村党支部原书记王艳林、村委会原主任张庄优亲厚友问题。王艳林、张庄违反群众纪律,2015年发放“救灾款”专项资金等事项时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为不符合条件的村“两委”干部家属及村民发放救助资金4600元。2019年1 月,王艳林、张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辛集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1/05/content_76521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