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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二百九十二期:贪心"父子档"双双投案

发布时间:2022-06-11 11:55:21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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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是来投案的……”2021年5月,青田县原港航管理所(局)协管员金晓军与其父亲金宗标先后到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投案。在主动交代违法犯罪事实的过程中,金晓军回顾了自己从“励志故事”沦为“反面教材”的人生经历。

  自学成才的“业务小能手”

  金晓军出生于青田县农村家庭。自幼贫寒的家境,让他更加珍惜读书的机会,努力学习考上了全县重点高中。不料之后家中又突发火灾,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金晓军高中刚毕业就进入社会谋生。

  2009年,他以协管员(编外用工)的身份到青田县原港航管理所参加工作,不久后调入船检科。起初,年轻的金晓军对未来充满信心,立志从零开始,闯出一片新天地。为了弥补船检业务短板,他白天认真工作,晚上刻苦自学,顺利获得了大连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本科文凭和工学学士学位,还考取了船检行业最高级别证书——国家级注册验船师证书,并多次代表丽水市参加全省船检业务验船师比赛。

  业务能力的突飞猛进、领导同事的高度认可,让金晓军找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他的现实困境。作为一名“临时工”,他的工资收入微薄,生活开销入不敷出。久而久之,他的价值观逐渐扭曲,滋生了不谋前途谋“钱途”的欲望。

  里应外合的“贪腐父子档”

  2011年,县原港航管理所将申报、审核县原航运公司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简称“保障金”)交由金晓军负责。因该项业务不属于港航所主营业务,所主要领导对其不够重视,复审程序完全流于形式,这就让别有用心的金晓军有了可趁之机。

  当年,他试探性将其母亲违规加入申报人员汇总名单及保障金发放清册中,顺利骗取了数千元保障金。尝到甜头后,次年,他故技重施,借助其父亲金宗标的身份信息再次骗取了保障金。

  莫名增加的钱款,儿子反常的行径,很快让金宗标起了疑心。然而,在问清保障金的来龙去脉后,金宗标不仅没有及时劝诫儿子迷途知返,反而认为这是“薅公家羊毛”的小事,默许他骗取公款补贴家用的行为。此后,金宗标甚至在金晓军的鼓动下,心安理得当起了“掮客”,四处走亲访友办理银行卡供金晓军骗取保障金使用,亲手把儿子送上了贪污犯罪的不归路。

  违法路上的“金盆难洗手”

  2019年,金晓军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进入景宁县港航管理中心任职。终于端上梦寐以求“铁饭碗”的金晓军准备“金盆洗手”,不再“染指”保障金、重新开始。而恰逢此时,他的双胞胎儿子降生了,经济负担伴随着喜悦一同而来。

  “天意如此,那我就再报最后一次……”想着家中嗷嗷待哺的儿子,金晓军准备收回的手,再一次伸了出去。2020年,已在景宁工作的金晓军抓住资格复审的漏洞,委托住在青田的父亲将事先准备好的申报补助人员材料送去审批单位,以继续骗取保障金。2021年,青田县财政局对保障金发放名册进行审核,赫然发现已故人员仍在“领取”保障金,立即将问题线索上报。随后,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经查,2011年至2020年期间,金晓军利用其在青田县原港航管理所(局)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负责申报、审核青田县原航运公司职工享受保障金的过程中,单独或伙同其父亲陆续将不符合申报资格的28人列入相关年度申报人员汇总名单和补助发放清册中申请保障金,共计骗取保障金111.5808万元。2021年6月2日,金晓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2年1月11日,金晓军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金宗标作为贪污罪共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在从严查处违纪违法公职人员的同时,青田县纪委县监委对负责审核把关保障金发放工作的县原港航管理所(局)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予以严肃问责。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县纪委县监委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县原港航管理所<局>主管单位)明确保障金等相关资金发放各环节的标准和流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确保财务审核制度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有效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02/t20220208_55437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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