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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发布时间:2021-03-24 19:34:10 作者:佚名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这四方责任主体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通过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可以精准有效地把党中央政策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与群众期盼和实际需要结合起来,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期,上海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对部分基层单位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推动责任协同落实的基层实践

  调研显示,被调研单位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对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效果明显,各单位党组织推进有力,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显著增强,问题梳理更加清晰,实施细则逐步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推动“四责协同”制度化规范化。被调研单位将“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如,市水务局水文总站等单位研究制定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细则、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履责工作纪实报告和履职约谈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四责协同”在基层单位“是什么、谁来抓、抓什么”等具体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

  实现责任项目清单化管理。被调研单位党委、纪委、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坚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开出“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把责任协同落实任务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做得了”的具体项目。“问题清单”回答“重点解决什么”的问题,党委牵头、纪委协助、班子成员共同查找梳理存在问题;“责任清单”回答“谁来领衔解决”的问题,把责任压实到责任主体身上;“项目清单”回答“如何有效解决”的问题,以项目化方式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和施行时间。如,市水务局堤防处等基层单位在问题清单梳理过程中,结合审计、专项检查以及廉政风险排摸等工作,对廉政风险大起底,形成问题清单,进而确定“责任清单”“项目清单”,扎实推进清单化管理,做到知责明责“无死角”。

  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协同机制。被调研单位党委书记将“第一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与班子成员和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定期听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汇报,带头研究重要案件,起到了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交通系统、水务系统下属单位大多党政分设,但各单位没有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四责协同”工作高度认同、主动参与,在抓好责任落实中与党组织书记协同联动,形成了促进责任落实的“双核驱动”。如,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党委书记坚决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牵头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业务工作中,在业务中体现政治,在政治中抓好业务。

  警惕责任落实向基层传导的温差落差

  调研发现,被调研单位推进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坚强有力,责任体系逐步健全,但对标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具体化要求,个别单位仍然存在一些差距。有的单位在责任协同上还缺少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有的业务技术型干部责任意识还不够强,有的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对全过程监督中的前期提醒环节重视还不够,有的责任传导主要停留在党组织还未延伸到具体党员身上。

  责任落实的统筹谋划有待加强。有的单位党委统筹“四责协同”的领导体制有待完善,对该承担的监督职责履行尚不到位,全面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四责协同”的深度、力度不够。有的单位各责任主体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思想倾向,与其他责任主体沟通协同不积极不主动,影响责任落实整体效果发挥。

  部分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业务干部对党规党纪缺乏全面理解。调研中,基层普遍反映现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比较系统,尤其是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很多细化的具体措施,扎紧了制度笼子,对基层干部职工有了明确的刚性约束,对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少数基层干部职工对纪律规定了解不够系统、不够深入的问题,尤其是在少数业务干部中现象更加明显。

  责任落实监督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被调研单位基本都建立了清晰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了责任闭环,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冷热不均”的现象,个别单位监督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单位纪检部门和党群部门合署办公,事务繁忙,人员紧张,纪检干部大多身兼数职,在日常监督的深度上、在执纪执法的力度上难以兼顾。有的单位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特别是对财务、工程、人事、资产等廉政风险高的业务性工作缺乏了解,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不足,有时面对复杂问题有畏难情绪,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

  部分单位压力层层传导到末端有衰减倾向。有的基层单位责任传导在末端存在脱节现象、弱化倾向,对基层单位责任传导虽然能按照制度要求予以落实,但更多的是以面上指导为主,主管主抓不够有力。有的单位党委书记主要侧重点在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上,做不到时时处处具体抓,导致对支部建制单位的责任传导协同差、难压实。有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能够常抓不懈,但对整个单位的廉政工作做不到全面抓,对分管工作外的风险点往往抓不细。

  以责任协同落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对此,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扭住责任有效落实这个关键,层层传导压力,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对责任内容、目标要求、环节流程、考核评价等作出细化安排,形成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闭环链条,将责任落实向基层传导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政治担当,构建协同高效的责任落实体系。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各责任主体要齐心协力、协同联动,共同干好分内事。党委要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发挥好主推手作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真正让各方责任协同起来。纪委要履行监督专责、当好党委助手,协助党委完善责任协同的制度机制、方法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到位。党委书记要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坚守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作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思想认识、政策导向、责任目标、方法举措上进一步增强协同意识,强化协助、监督、推动作用,强化分析研究有关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标本兼治等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积极为党委出谋划策。要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紧盯“一岗双责”落实中存在的短板,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向班子成员传导压力、指明靶向,确保“一岗双责”具体化、制度化。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以精准监督和开展专项治理等为抓手,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搞层层陪同、直奔基层直达现场,不断丰富和完善在基层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的方式方法。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导向。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及责任倒逼机制,是确保管党治党责任“最后一公里”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纳入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尤其是把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纳入对分管(联系)领导的年度考核,更加突出政治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做好向上承接和向下传导,把管党治党责任融入日常管理,确保业务工作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就深入到哪里。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的导向树起来,把要求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同激励干部抓改革、搞创新、提效率统一起来,鼓励开拓作为,支持善作能为,问责无所作为,惩治腐败行为,推动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5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