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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撰写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应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22-03-19 15:28:43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旨在挖掘查办案件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和规律,深刻剖析案发根源,并提出决策建议,堵塞制度漏洞。笔者在工作中发现,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易出现四个误区,需要注意。

  一是数据统计不准确。数据是统计分析报告的基础,它因统计的来源、口径、范围不同而不同。报告中所需的数据往往是由多个科室人员统计提供,撰稿人在进行数据分析前,应对获取的数据进行标准化校对,排除人为统计偏差,确保后续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如:撰稿人在撰写统计分析报告时发现该区域当年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数较上一年度大幅增长,遂在报告中表述为“我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明显,凸显纠治‘四风’形势依旧不容乐观”。实际上,造成数据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当年度统计口径调整,此前未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并纳入统计范畴所致,假如按照此前统计口径,当年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数反而呈下降趋势。该撰稿人没有深入了解数据差异的原因,以致数据分析出现方向性错误。

  二是数据分析不严谨。正确的分析方法应该是先有数据后形成观点,但有的撰稿人在数据分析前先入为主,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习惯,形成固化的观点,然后挑选能够证明自己观点的数据来印证,将那些与观点不相符的数据排除。分析过程仅停留在浅层数据,缺乏深入挖掘,发现问题也是老生常谈,千篇一律。如:某撰稿人对农村违纪违法案件分析时,欲将“农村腐败案件持续走高,基层小微权力监管迫在眉睫”作为分论点,并以近三年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数进行印证,后发现村干部案件数前两年增长,第三年却是下降,与分论点中的“持续走高”不符,于是便改用全体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数三年连续增长作为论据。但全体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数包含了大量的与职权无关的普通党员赌博、酒驾等案件,该数据无法对“基层小微权力监管迫在眉睫”形成支撑。

  三是案例引用不恰当。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一般按照“数据+分析+案例”的模式来书写。如果案例引用得恰当充分,可以有效增强数据分析结果的说服力。但有的撰稿人不注意归纳压缩,引用的案例过于冗长;有的引用案例过多,每个分论点后面将两三个案例堆砌在一起,中间没有任何过渡语句,容易造成阅读障碍;有的案例部分与数据分析部分相对孤立,没有做到边引用边论证,大大降低了可读性;有的引用的案例过于陈旧,不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笔者认为,案例的引用要根据数据分析的需要,结合案例本身特点,多角度分析切入,最大化利用案件资源。如:同一个案例,可以从任职长短看是否存在因岗位长时间未调动导致廉政风险加剧,凸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从违纪人数看,是否存在窝案串案频发,监管缺位的问题;从违纪次数看,是否因制度执行漏洞导致反复多次违纪未被发现等等。

  四是对策建议不务实。统计分析不是终点,指导实践才是目的,对策建议是统计分析报告最终落脚点,只有把对策建议做实做好,才能真正让数据发挥作用。实践中,有的撰稿人往往重问题分析,轻对策建议。有的提出的举措内容空洞、笼统,喊口号讲大道理的多,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不强。如:建议加强财务制度执行的监管,却没有讲清楚应该具体从哪个层面采取什么办法去强化监管;有的没有用全局的眼光看待和解决问题,狭隘地以一个科室、一个单位的视角去提对策建议,结果如蜻蜓点水,不痛不痒;有的对该领域的问题研究不透,一知半解,又没有做深入的调研,东抄西摘,话不在行。笔者认为,好的对策建议应建立在充分研讨和分析基础上,如有必要还应向相关专家咨询和论证。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发现的问题类型,结合案发领域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提出可量化、可落地、操作性强的建议。(王文军)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ywzd221/p/10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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