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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2-02-19 21:06:43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谷正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谷正海简历

  谷正海,男,汉族,1967年7月生,河北青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

  1985.09--1989.08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基础专业学习

  1989.08--1994.06 廊坊市农林局科员

  1994.06--1996.10 廊坊市农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6.10--1997.01 廊坊市委办公室三科科员

  1997.01--1998.08 廊坊市委办公室四科副科长

  1998.08--1999.09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1999.09--2000.03 廊坊市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3--2002.04 大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科社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04--2007.04 文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07--2003.06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7.04--2009.02 廊坊市安次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9.02--2009.04 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9.04--2010.02 三河市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10.02--2011.04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正处级)

   (2005.09--2010.12在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1.04--2011.08 三河市委常委,副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11.08--2012.02 三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2.02--2016.11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11--2016.12 三河市委副书记,市长,燕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17.02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7.02--2020.03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0.03--2020.06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2020.06--2021.08 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8至今 廊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大厂回族自治县委书记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2-02/17/content_87292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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