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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九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5 16:24:20 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2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27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

  局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对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意识,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正确方向。把思想上的整改、政治上的整改放在首要位置,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先后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夯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抓好巡视整改的关键,成立了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政治建设持续深化、党建质量全面提升的整改目标,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周调度、月推进工作制度,先后多次召开巡视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注重工作统筹,以巡视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为抓手,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把中央巡视、自治区党委巡视和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统筹起来,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并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推动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加强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先后建立完善多项工作制度,健全了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为“十四五”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全力抓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关于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出专题和研讨重点,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注重精学细学,加大研讨力度,确保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二是推动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学习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作为一项常态化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推动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三是加强学用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组织开展研讨交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自觉把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中谋划和推进。四是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组织开展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培训,推动分层分类学习宣传。

  2.认真履行医疗保障核心职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建立实事好事重点任务清单,解决群众在医疗保障方面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二是全面掌握全区各县市医疗救助人员底数,确保达到人员配备的要求。三是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纳入农村低收入监测的脱贫人口列入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参保资助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四是印发《自治区本级慢性病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动态调整方案》,结合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区域分布等实际情况,确定自治区本级慢性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印发《关于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人服务创新并行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保留柜台服务方式,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配备引导人员,提供咨询、指引等服务。印制《老年人异地就医备案攻略》,充分发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异地就医快速备案功能。五是印发《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零基启动两定机构诚信评价工作,开展诚信体系“课题研究”,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课题试点工作。六是制定《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自治区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范本》,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规范医药机构行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内容纳入2021年医保协议。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专家库管理办法》,提高专家服务医保工作能力。七是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与保险公司协调联动,明确宣传责任。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宣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印制医保政策宣传海报和《医保政策问答手册》并发放至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借助乌鲁木齐市BRT车载移动电视和高铁候车厅LED大屏开展宣传。八是加快推进自治区医疗保障骨干网建设。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已在全区11个统筹区上线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应上尽上,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智能、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3.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印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21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完成时限,建立管理台账。制定自治区贯彻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实施意见,推进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在我区落地执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季调度机制,与自治区公安厅、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推动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通知》。探索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服务机构信息披露机制,明确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结构等信息。三是制定《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线上业务培训方案》。采取视频培训方式,对智能监控规则及应用、智能监控重点事项、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智能监控工作。四是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采取“以干代训、实操演练”方式,循环交叉开展“飞行检查”,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五是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切实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在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开展“2+N”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4.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一是组织开展“平安处室”“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向采购机构预付疫苗采购资金,做好费用结算。加强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科学开展消杀,保持卫生清洁,提升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能力。三是落实经办服务“便民办”“及时办”要求,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并开通亲情账户。四是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了全员覆盖。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召开全区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谈心谈话实施办法》,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加强对机关纪委工作的领导,组织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党支部负责纪检工作人员联席会议,开展“每月一练”活动,提高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三是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

  2.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日常监督,派员列席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确保党中央对医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督促移交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对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从源头查找问题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机关纪委注重挺纪在前,深化标本兼治,增强履职本领,围绕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到位、风险防控有力。

  3.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依据“三定”规定及岗位职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逐项细化防控措施。畅通投诉渠道,公布局机关纪委监督电话,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医保业务系统运维项目行为,全面推行月报告、季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人员的服务水平。

  4.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一是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公务出差、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发现并整改问题,堵塞隐患漏洞。强化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督查治理,严守精文减会规定。二是加大对作风问题的通报力度,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充分发挥党组班子核心作用。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印送党组成员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长期规划,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个人有关事项阅签制度。三是对现有混编混岗人员进行梳理和逐步消化。完善借用人员管理规定,严格借用人员审批程序。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保密管理规定》,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保密工作要点》,全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3.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召开2021年局党建工作会议,逐级签订责任书,压紧压实局党组、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解决机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推动局党组和党支部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二是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指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评价内容。注重发挥机关党委委员作用,落实经常性工作指导制度,派出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下沉党支部开展活动,加强工作指导。三是印发《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推进“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工作。

  4.强化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政策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能力大提升”活动,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调整准入工作规程》,明确测算使用基准年数据,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联合自治区卫健委做好新农合欠费清理工作。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局党组专题听取上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项核查整改效果,编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文件资料汇编》,建立工作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2.梳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工作台账,结合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再次开展对照检查,并与中央第六巡视组、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一体整改、集成整改。研究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方案》,将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和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和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等8项长效机制。

  3.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对上次巡视反馈医保领域内的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结合此次巡视反馈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内容,建立和完善整改台账,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坚强的政治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做到“两个维护”上更加自觉,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抓好整改问效。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司其职,持续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推进和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成果、兑现承诺。

  (二)进一步推动系统整改。将此次巡视发现的问题,与各类指导检查反馈的问题、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一并梳理、一体整改,将点上问题和面上问题一体解决,做到应改尽改、务求实效。

  (三)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成果运用,坚持把整改落实与加强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为“十四五”医疗保障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向自治区党委和各族干部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1—8810708;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和平南路137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416室,邮政编码:830002;电子邮箱:xjylbzj2021@163.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5-156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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