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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回访教育”为受处分人员提干劲

发布时间:2022-01-15 14:58:49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的严管厚爱,这次被组织处分,对我来说是个及时的提醒,今后我将进一步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去年11月,面对前来回访的福建省连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受处分干部华某某深有感触地说道。

  近年来,连城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心理状况,帮助“跌倒”干部认识、改正错误,重树信心,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刚受处分的那段时间我心里还是有情绪的,比较低落也很难过……”在回访中赖某某坦言。“一段时间以后,我慢慢开始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要感谢组织对我的回访和关心,这才放下思想包袱提起工作干劲。”

  回访教育是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连城县纪委监委制定“五三二一”案后回访教育机制,要求回访教育前必须全面了解回访对象情况,因人而异制定回访教育工作方案,对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由案件审理室统筹安排,案件办理单位负责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回访前制定“一对一”谈话方案、回访中实施“面对面”谈深访透、回访后形成“点对点”教育评价,以回访教育精准化提升实效性。

  在回访教育前,回访组根据回访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等,因人而异制定回访方案,通过采取“听”“查”“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回访对象的心理、工作、生活情况,确保每一次回访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

  “针对每一个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我们会及时给予疏导式谈话,耐心向他们讲政策、讲法纪,摆事实、讲道理,帮助其消除情绪。”连城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我们在回访过程中注重对症下药,在所在单位开展个别座谈,对回访对象情况跟踪掌握,并宣传党纪政纪,达到以案宣纪、以案释法的教育效果。

  在此基础上,连城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完善回访教育机制和回访结果运用,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把回访结果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给予按期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据悉,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49人,真正做到了既“把脉问诊”又“开良方”,切实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处分不是最终目的,要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帮扶,让受处分人员发自内心的知错、悔错、改错,消除不良情绪,实现从‘犯错误’到‘有作为’的转变,让受处分者将‘包袱’变成动力,大胆干事创业。”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连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zfgkgbrs/20220113/1708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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