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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实行!西安公积金新规公布!贷款了的一定要注意!

发布时间:2020-09-21 13:30:25 作者:佚名   来源: 本网

  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小伙伴们一部分的收入都会被用来缴纳公积金和社保。在平时,大家也了解了不少关于公积金的使用情况,其实!更多的人会选择在买房的时候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今天小编告诉在西安的大家伙儿!注意啦!根据西安市公积金中心最新公告,从2020年9月14日起,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据了解,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按月还款的方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发放银行于每月的约定还款日进行贷款扣收,遇节假日正常扣款。扣款失败的,中心将于次日开始转逾期,并自约定还款日开始计收逾期罚息。对签订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贷款还款账户。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均须留存最新月缴存额的3倍,不能用于贷款抵扣;借款人须确保其贷款还款账户状态正常。如贷款还款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银行会暂停其非柜面业务,将导致贷款无法扣款。

  为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因逾期还款造成的不良征信后果,小编提醒大家使用公积金贷款一定要记得在每月约定还款日的前一日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账户,否则将影响自己的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