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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心结还需用心解

发布时间:2020-08-11 14:49:33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村里有人侵吞集体资产,能向你们举报吗?”不等我回复,电话那头先急了,“是真的,我这有证据。”

  “具体是什么问题,您方便带上证据来和我们详细说说吗?”区委第十二轮驻点巡察工作刚刚启动,我们就收到来电举报。

  “我反映的是干部问题,说出来你们能不能查?”连着几天,举报人打电话来反复确认,最终选择了相信我。

  举报人是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十组的村民杨某,据反映,2009年,村里为了发展经济决定新建厂房两幢,村小组与施工队合同约定,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总造价是71.4万元,但工程结束时,却支付了132万元。

  “这是施工合同和厂房建设开支明细的复印件,小组长的签章还在上面,这些个‘败家子’肯定把公家钱揣到自己的腰包了。”老杨越说越气。

  “您放心,集体的钱谁也拿不走。”我收下老杨的举报材料,并让他等待调查结果。

  证据材料和老杨的表述基本一致,我立刻向组长汇报了情况。第二天,组里就开展了调查。

  为了把问题查清楚,我跟着调查组实地走访了工厂、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调阅了施工合同、票据等资料,重点询问了大洋村委会副主任、会计、村民小组长等相关涉事人员,对厂房进行了现场勘验比对,向相关部门了解了建筑市场的基本行情,发现多支付的工程款是因为厂房的改扩建。

  据调查,厂房施工后,企业要求改扩建:最终的施工图上,连接两幢厂房的过道取消了,厂房总面积和造价跟合同一致,但周边建了办公用房等附属项目。大洋村对附属项目既没有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也没有进行二次招标,更没有向村民公示。老杨对比原始合同和实际支出发现差额巨大,先后多次向村委会和街道实名举报,街道调查后按照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给予相关涉事人员党纪处分并进行了反馈。但老杨对处置结果不满意,认为街道避重就轻。这次听说区委对城中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他就赶紧拨打了举报电话。

  把厂房改扩建的各个环节调查清楚后,我向老杨反馈了调查结果。

  “这不是和街道的处置结果差不多吗?两幢厂房只建了一幢,支出超了一倍,事实证据这么明显,怎么就查不清楚?”老杨急了。

  但同时,老杨的话也让我明白了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原来当年,街道虽然向老杨通报了处置结果,简要介绍了厂房改扩建情况,但是并未对取消过道一事做详细说明。老杨见两幢房变一幢房,连数目都对不上,认为街道在敷衍他,坚信村里的钱被负责建厂房的小组长侵吞了。

  当即,我拉着老杨,带着测量工具、施工图纸进入厂区,边测量边对照施工图,向他讲解:“您看,虽然这里只有一幢厂房,但是建筑面积是1400平方米,和最初计划建设的两幢独立厂房相当……这边是新建的办公用房、仓库和围墙、门房等基础设施,面积是600平方米,这一部分是违规的改扩建项目,也就是增加支出的60多万元部分。相关人员也都受到了处分,就是街道纪工委之前给予您的答复。”

  随后街道负责信访的同志也主动承认了错误。了解真实情况的老杨说:“大家的钱花在正路上就好,我心里这块疙瘩算是解开了,感谢巡察组的同志,下次有情况我还找你们反映。”

  心结还需用心解。给老杨心里打上结的,是之前工作的不细致。作为基层干部,我们既要怀着滚烫的初心,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及时带给群众,更要走下去、面对面、心贴心,真正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真情实意回应群众关切,通过真诚的沟通帮他们解开心结,顺心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