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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采取“监督+督导”的监督模式 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1-09-19 03:13:49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始终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针对今年以来省内局部地区疫情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并在实践中创新监督方式,采取“监督+督导”的模式,从严从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坚持以监督带动督导,强化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沈阳、大连、营口疫情发生后,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管理、患者收入院管理、院感防控、疫苗接种等工作落实情况,主动监督、精准监督,组领导亲自带队,先后分四批组成8个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调研、座谈等方式深入10个市的21家公立医院、12家民营医院、15家民营诊所、2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处疫苗接种点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接患问询把关不严、实名登记落实不到位、发热门诊流程不规范、病房管理不严格及医疗垃圾存储运输存在暴露污染风险等5个问题立即进行现场反馈,督促问题即知即改,打牢“补丁”及时修复,并进行了回访抽查。同时联合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召开了公立、民营医疗机构座谈会,针对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院感防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疾控体系改革及我省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征集存在的问题50余条、工作意见建议21条。

  坚持以监督推动履职,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针对疫情防控中的薄弱环节,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于8月30日制发了5条监察建议,督促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接到监察建议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落实,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和推广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和应用的通知》等要求,着力解决防控短板、弱项,提升防控能力。为确保我省疫苗接种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强化日常监督

  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及省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做到常态化督促卫生健康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从严从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紧盯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日常防控、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及疫苗接种,通过明察暗访,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坚决纠治防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决克服“出现疫情才需要监督,没有疫情就放松监督”等错误认识及思想放松警惕、松懈厌战现象。通过有效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切实把监督做到了位、做到了底,持续为全省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pzgz/system/2021/09/15/0300975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