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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9-19 00:13:44 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1. 管庄乡小寺村经济合作社原社长陈永智私车公养、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至2019年间,陈永智违规使用小寺村集体加油卡为其个人私车加油44次,支出费用共计14945.79元。2016年11月6日至8日,陈永智驾驶个人私车办理私人事务,使用小寺村集体ETC卡支出高速通行费33.25元。2017年7月14日至16日,陈永智驾驶小寺村公务用车赴承德避暑山庄、围场等地办理私人事务,使用小寺村集体ETC卡支出高速通行费156.75元。2021年7月,陈永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2. 小红门乡政府原司机李宝龙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李宝龙利用负责相关公务车辆驾驶及加油的工作便利,违规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本人及朋友车辆加油,加油费共计38067.11元。2021年7月,李宝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3. 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崔铭违规组织公款聚餐问题。2018年1月,崔铭以年初给工会系统职工鼓劲儿为由,组织本公司员工在顺义区春晖园温泉度假酒店进行聚餐。餐费1263元在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业务招待费”名义入账列支。2021年8月,崔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赔。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109/t20210917_75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