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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德江:强化制度建设 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1-08-01 04:49:11 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县委巡察组反馈给你单位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建立完善了多少项制度?”

  这是铜仁市德江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德江县通过总结巡察实践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巡察工作制度体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巡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开展巡察前,巡察组根据需要向县纪委监委相关室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拟巡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有关问责处理和信访举报情况,找准监督“切入点”。

  巡察整改阶段,对被巡党组织有关整改结论实行“共享销号”,即被巡党组织有关问题已在纪检监察或其他监督监管环节整改落实到位的,其结果可直接认定为巡察整改结果,对应销号。通过制定出台《德江县巡察监督协作联动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

  “自从出台工作办法后,各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密切协作,配合联动,让我们巡前有了‘侦察兵’、巡中多了‘好战友’,巡后还有‘监督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该县巡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说道。

  同时,该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事实为根据,充分发挥《巡察问题底稿收集管理办法》作用,把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合规性规则贯穿运用巡察问题底稿收集全过程,做到底稿资料真实合规。目前,已形成规范档案200余卷。

  此外,还制定《巡察组工作规则》《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程序规定》等工作机制,规范巡察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巡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下步,将积极探索建立交叉协作制度,充分发挥‘巡察+派驻+相关室’叠加监督效应,形成巡察整改持续震慑力,确保问题有效清零,推进建章立制。”德江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铜仁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sxc/bjxsxc/xcgz_1/202107/t20210727_69286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