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怡廷 通讯员邓楸子)当前,明星演唱会市场持续火爆,经常出现门票“开售即售罄”的情况。为了进场观看演出,有的粉丝试图通过非官方渠道购买门票,不料却给了诈骗分子可乘之机。日前,经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我同学高某是某文化公司工作人员,有渠道购买演唱会门票……”3月20日,小明(化名)得知小司(化名)想购买某明星演唱会门票,便介绍其向高某购买。随后,小司向高某订购12张演唱会门票,共支付了2万余元,高某承诺会在4月3日前将门票交给小司。到了4月3日,眼看演唱会即将开始,高某却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冻结,最终未将演唱会门票交给小司。
“我觉得小明介绍的高某应该比较靠谱,因为他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了很多演唱会的门票和现场图,但没想到是个骗局。”4月10日,小司报警。
据调查,高某早已从某文化公司离职,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演唱会工作证、门票等均是从网上下载的。2023年4月至今年3月,高某谎称能通过内部渠道购买明星演唱会门票,骗取小司等多人共计14万余元,诈骗所得均被其用于个人消费挥霍。
该案被移送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卷宗发现,该案中的被害人要么是高某的亲戚朋友,要么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人。为何他们都成了高某的诈骗对象?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高某交代说自己欠债20余万元,想用亲友的钱“周转一下”。检察官积极对其开展释法说理,从法律适用、社会危害性等角度阐述其行为的性质,引导其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高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后,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8月5日,广水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高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