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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查改治发力 扎牢农村集体“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11-24 08:18:19 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日前,灵山县武利镇纪委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中,发现该镇龙塘村党支部原书记劳某某涉嫌侵占集体土地并私自出售的问题线索。经查,劳某某在未经村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村委某安置地划分地块,卖给村民用于建房,造成村集体资产损失和不良影响。最终,劳某某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今年以来,灵山县纪委监委立足“小切口”,紧盯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通过监督、办案、整改、治理一体发力,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扎牢农村集体“钱袋子”。

  

  该县纪委监委靶向瞄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贯通“县、镇、村”三级,采取“室组+职能部门”重点指导抽查、“镇纪委+廉洁工作站+村监会”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等联动模式,对全县411个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清查盘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截至目前,该县监督检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问题557个,排查发现问题线索37条,转立案15件。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纪委主推、部门主责、乡镇主抓”的整改整治机制,对问题逐条过筛,精准分类处置。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对4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县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主管监管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整治。同时,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虚报套取、违规挪用侵占、违规出租售卖等方面问题线索深挖细究,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片区协作联动办案等方式严查快办,以案带案拓展延伸,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套取私分、截留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挽回经济损失471万多元。

  

  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及属地镇党委政府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2场次,推动开展清理“三不”合同293份、建立健全制度5项,做到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灵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何森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120/gxjjw673dabc2-1945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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