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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路灯亮了 水管通了 群众笑了

发布时间:2024-11-17 04:22:18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现在路灯都修好亮起来了,我们晚上出门也方便了。”

  “排水管道换新后,生活污水也不会横流到公路上了,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变,非常感谢纪委的同志帮我们督促解决问题。”

  近日,盐津县滩头乡纪委的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滩头乡玉屏社区铜鼓寺安置点入户走访时,安置点内损坏的路灯已全部维修好、堵塞的侧沟也被清理通畅、外溢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群众纷纷向纪委的同志介绍起安置点的变化,各个都笑开了花。

  事情还得从今年6月的一次监督检查说起。

  “葛大哥,我们是乡纪委的同志,想了解一下你对易迁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实施成果是否满意。”滩头乡纪委监督检查组在走访时与铜鼓寺安置点群众葛某亲切地交流到。

  “我们搬迁到铜鼓寺安置点生活很方便,比起以前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安置点里面有3条街的路灯损坏无法使用了,我们晚上出行很不方便,还有就是一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无法排进下水道,经常横流到公路上影响环境。”葛某向检查组反映到。

  无独有偶,检查组来到易迁群众姜某户,姜某向检查组反映了与葛某同样的问题,同时还反映安置点内的侧沟长时间未清理,有大量淤泥堵塞,导致雨季天部分区域出现排水不畅的问题。

  检查组将反映的问题做好登记,一一分析研判后,到乡村振兴办了解相关情况。原来,乡村振兴办和玉屏社区在制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实施方案时未充分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导致部分建设内容不具备可操作性,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也未纳入建设内容,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乡纪委督促乡村振兴办和玉屏社区结合实际及时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切实把急需改善的人居环境问题纳入项目建设。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扛牢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

  在滩头乡纪委的监督推动下,项目施工方及时调整建设内容,有效解决了路灯损坏、排水不畅、侧沟堵塞、污水横流等问题。

  如今,走在铜鼓寺安置点,街道干净整洁、路灯定时开启,随处可见群众在路灯下休闲、散步、跳广场舞,一派祥和的幸福景象。(袁俊 陈方 刘鑫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tiewanfanfu_1112/133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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