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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1-17 02:58:49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以下简称“工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4年2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工委组织承担巡视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

在省委领导下,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工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及“7·9”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始终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切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突出全面深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工委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从政治上改,先后召开6次工委委员会会议和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对标对表,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明确责任、强化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突出贯通一体,全面压实政治责任。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材料、宣传、监督等4个工作组,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落实、监督检查组跟踪指导督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工委委员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分管部室(单位)对照标准、严守时间节点,按时序进度推进整改;各部室(单位)针对反馈问题对号入座,对症下药,建立整改台账,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是突出系统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持系统部署,将省委巡视整改与审计整改相互衔接,一体推进,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及分工方案》。坚持“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针对48个问题制定97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坚持集体研究推进,先后召开工委委员会会议14次,听取整改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强化跟踪督促,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听取分管部门整改工作情况,采取调研座谈、专题研究、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强指导把关,推动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是突出统筹结合,充分彰显整改质效。坚持将抓好巡视整改与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密结合,与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和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紧密结合,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使巡视整改的过程成为履行主责主业、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的过程。坚持“分类施策”与“靶向纠治”并举,“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并用,既聚焦巡视反馈的重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又以重点突破带动各类问题整改,把一些需要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举措上升为制度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已出台完善制度、意见和流程等13项,编发《机关党建重要文件资料汇编》,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工委领导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省委常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吴偕林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审定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汇报,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工委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工委机关治理,提升机关党建质量;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有关巡视工作要求,紧盯反馈问题压实整改责任,逐一对账销号,并着眼长效推进机制和制度建设,防止问题反复,杜绝问题挂账,切实以整改转作风、促发展、树形象。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主动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对反馈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一督促落实。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责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注重从自身做起,从当下做起,带头抓整改。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思想发动,在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反复强调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多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引导工委党员干部以主人翁精神投入巡视整改工作中。主动落实牵头部署、协调推动、督办整改等职责,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带头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带头推动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责任层层下达、落地落实。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月推进制度,每月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分析点评落实情况,研究提出阶段性任务和措施。

二是坚持马上就办,推动立行立改。在巡视反馈意见后,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多次召集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和责任部室(单位)负责人,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明确工作思路,细化整改举措,督促迅速行动,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巡视期间,先后4次向省委分管领导汇报整改进度,2次向巡视组报告初步整改情况。巡视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工委委员会(扩大)会议,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带头从自身履职找原因抓整改,从完善工作计划安排、加强对各类工作方案和文件审核把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加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等方面入手,推动干部职工增强整改执行力。

三是坚持较真碰硬,带头领办促办。坚持事不避难、不等不靠,带头领办问题33个、涉及任务65项,勇于触及深层次矛盾问题,推进真改、实改、深改。比如,针对协调推动工委党校机构改革不力的问题,着力用好巡视工作建议,多次向省委领导请示报告,专门协调省委编办、省委党校、省发改委、省机关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面对面商议改革实施方案,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圆满完成改革任务;针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共性和个性问题组织相关部室进行谋划,提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对策举措,带头推动措施落实;针对推动省直机关纪委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研究出台《福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通过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模范机关创建考评等措施,推动落实机关纪委书记配备要求。

四是坚持结果导向,注重标本兼治。组织建立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牵头、分管领导按分工督促、监督检查组具体抓落实的督导体系。组织建立跟踪问效、阶段评估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主持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持续跟踪整改进度。注重配齐配强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建立专人督导机制,要求对每一个问题均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系人,实时跟踪督促。组织建立巡视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已完成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逐项汇总验收,对涉及重要内容的整改措施,进行单独审核把关,以整改目标倒逼工作落实,确保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项项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不够深入,当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排头兵有差距。

1.针对2020年以来,工委未分专题组织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2024年工委“学习教育月”活动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各党支部分三个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召开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交流会,7名工委班子成员、3名部室负责人、1名青年干部代表在会上谈学习体会感想和思路举措,推动工委机关党员干部学深学透、笃信笃行。三是召开省直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8名省直机关党务干部代表做了重点发言,工委领导就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四是纳入机关学习教育月和工委机关党委工作要点,分别开展了党纪知识测试和机关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2.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聚焦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2024年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从今年1月起,推行中心组学习和委员会会议“第一议题”分设,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8次,其中专题研讨5场次,班子成员作重点发言26人次。二是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

3.针对政策法规学习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

印发《机关党建重要文件资料汇编》(第一、二辑)。把相关重要政策法规纳入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学习教育月活动内容,组织支部开展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开展党纪知识测试。

4.针对统计调查显示省直机关部分党员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省直机关“坚定理想信念·铸造忠诚品格”主题座谈会,邀请先进典型作主题发言,9名省直单位党员代表交流研讨。二是将“提振精气神、建功新福建”大家谈活动与党纪学习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等相结合,分省直机关党建片区组织了10场活动,推动撰写文章110篇,带动各级机关广泛开展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活动。三是已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纳入省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内容,并充实相关要求。四是工委自有媒体已经宣传省直单位创新教育形式的有关经验做法2次,并专人负责持续宣传。五是督促8个省直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参观学习《信仰的力量》专题展览。六是利用福建机关党建网、《八闽机关电视栏目》、福建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推动和宣传第十一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营造浓厚氛围。

5.针对未将对党忠诚教育纳入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学习宣传,在屏山e家微信公众号推送“习近平‘家语’”“今天我来学论述摘编”90期。举办《做智慧父母 陪孩子幸福成长》家教讲座,组织开展3场家教问诊进机关活动。举办省直青年学习讲堂第26讲——省直机关“忠诚心向党·建功新福建”好家风故事分享会。二是已完成全部20个“廉韵润家”“忠诚立家”短视频脚本创作。三是要求省直各单位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充分运用《警示教育读本》,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学习案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四是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向省妇联推荐第十四届全国五好家庭2户、2024年全国最美家庭3户、省五好家庭8户、省最美家庭20户、省绿色家庭20户,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家庭参与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五是2024年第3期《党的生活》“家风故事”专栏,刊载宣传先进典型的家风故事和对党忠诚事迹;将家风家训纳入宣讲内容,组织专题宣讲课程;在“福建机关党建”网站、公众号宣传10条次。

6.针对协调推动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机构改革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4年6月7日,工委党校按照省委编办有关批复精神完成了事业单位变更登记手续,实现改革落地。

7.针对2020年以来未组织开展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定全省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培训班、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示范班和2024年省直单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季度培训班计划,培训规模约700人。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党建实务等内容,纳入党务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举办第一期省直单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季度培训班,培训120人。

8.针对2020年以来工委机关未细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计划并跟踪推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定工委创建模范机关细化分工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责任分工,强化跟踪落实;且明确每年底工委会议听取各责任部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专题汇报。

(二)把握特点规律、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有短板。

9.针对未对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统计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并提出具体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细化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关于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有关情况报告》。二是第1期《先锋课堂》座谈中组织省直机关党员干部、青年干部代表进行思想互动。召开理论学习宣传“七进”工作座谈会,组织年轻干部座谈。三是把提升政治素养、树牢理想信念等学习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和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内容,加强日常督导,并结合省直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10.针对谈话对象反映党建和业务“两张皮”,推进机关党建载体、形式创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发“智慧党建”平台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基层组织换届等功能模块,提升基层党建数字化应用水平。二是推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自身建设内容,作为省直单位新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季度培训班培训内容。赴省直有关单位,指导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部署开展100个特色党支部品牌征集活动,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三是修订《福建省直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增加谈话了解、抽阅资料、实地察看、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电话督办、网络督办等新形式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17家被检查单位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112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深入开展督促指导,通过面对面指导,把问题找准查实,层层审核把关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质效。

11.针对未制定党建和业务融合指导意见,推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落地生根的问题。

整改情况:

围绕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赴省内外有关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制定指导意见;举办2场省直机关“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惠企政策解读辅导活动,继续组织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推动党业融合。

12.针对未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分类指导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省卫健委,赴漳州市、德化县调研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赴省直有关单位专题解读党内法规和党建实务,提供上门指导服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建联系片工作的意见》(闽委工办〔2024〕8号),推动同行业领域、同类型党组织互动交流,指导各党建联系片结合实际开展大家谈等活动10场次。二是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针对性开展省直单位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印发《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建分类指导的工作提醒》,指导各单位按照不同类型党组织分类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关于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单独设置的通知》,由于《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有明确规定,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暂不出台。三是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通过《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党建分类指导的工作提醒》,指导各单位按照不同类型党员分类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并组织离退休干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班暨第十六期离退休干部暑期读书班。

13.针对未指导推动制定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联合省卫健委,组织赴漳州、德化等地公立医院开展党建工作调研,联合省卫健委召开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指导省卫健委制定加强省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二是已将全省公立医院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协同省委组织部、省卫健委组织实施。

14.针对2020年12月对督促检查发现的30个问题不敢“亮黄牌、掏红牌”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跟踪督办工委部署的省直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活动情况形成问题清单41件,以函件形式向18家省直单位反馈;举办2场省直机关“争当机关强企先锋”主题实践惠企政策解读辅导活动;督促指导17家被检查单位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的112个问题落实整改,对限期没完成整改任务的5家省直单位8个“挂账”问题,发出工作提示,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省直单位党建档案》问题,促进问题解决。在2023年度省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反馈中逐一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明确要求进行通报和整改。

二是把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把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查摆出的17家省直单位问题清单,作为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意见的依据。及时把督查检查情况抄送省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三是制定《福建省直机关党建督查工作办法》,将问题通报纳入其中。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情况已通报。

15.针对未归纳提炼、推广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好经验、好抓手、好载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已联合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效能办制定印发第7届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通知。明确今年党群工作案例征集评审重点聚焦机关党建“新、活、实”重要理念探索形成的机制和制度。利用福建机关党建网、福建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拟结合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机关体制机制创新总结部署会,总结交流经验做法,宣传推广优秀案例,部署深化机关体制机制创新的思路举措。

(三)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履行好统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职责有弱项。

16.针对深入省直单位与党组(党委)书记直接沟通、指导督促覆盖面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分别与82家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面对面沟通交流。召开2023年度省直和中直驻闽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并反馈述职评议结果,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促进机关党建责任落实。

17.针对推动机关党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更新年度党建档案,收集汇总问题清单移交工委党建督查室,加强跟踪督办。

18.针对班子成员下沉到党建联系片区、直接插到党支部一线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建联系片工作的意见》(闽委工办〔2024〕8号),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建联系片工作职责。工委领导分别赴8个省直机关党建联系片结合开展10场“学习党纪受教育、提振精神建新功”大家谈活动,开展工作指导、加强上下联动。

二是对工委领导挂钩联系党支部进行调整,确定8名联络员,组织班子成员深入挂钩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

19.针对个别党组书记被查处的情况未很好运用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

印发《省直和中直驻闽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规定(试行)》,并运用到2023年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103家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91家评定为“好”、9家评定为“较好”、3家评定为“一般”。评议结果提供省委组织部作为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议情况逐一向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本人或党组反馈。经核查,近三年抓党建述职评议的党组(党委)书记对象中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

20.针对请上来开会学习多,下基层调研解决问题少的问题。

21.针对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市、县直机关工委开展调研多,帮助推动解决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结合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深入省直单位督促指导;结合举办“提振精气神·建功新福建”大家谈活动,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除深入8个党建联系片召开调研座谈外,还赴九市一区和其他单位调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工委领导结合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在机关党建网站开设工委信箱。

(四)坚持严字当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

22.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普遍与各部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监督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与工委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并与下级“一把手”开展“一对一”监督谈话。二是纪检监察工委书记参加工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分析会,并与工委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沟通情况等;纪检监察工委对工委巡视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协助推动巡视和审计整改工作。

23.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具体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会上,班子成员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分析研判分管部室(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出台《2024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二是出台《2024年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安排》,明确工委领导班子、工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工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等4个层面25项任务。三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分级谈心谈话暂行办法》,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以及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分管部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监督提醒。

24.针对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核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制定了《省直机关工委专项工作内部监督人员履职指引》,并印发工委专项工作内部监督人员作为学习材料,指导内部监督工作。三是组织相关干部学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采购法规、政策、程序;对宣传效益发挥不够的电视宣传栏目《支部故事》取消合作;对《八闽机关党建》电视栏目每周进行审核验收;对《八闽机关党建》栏目2023年的合作项目进行了总验收;进一步规范项目质量评估、验收付款等程序。四是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修订《工委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办法》《工委预(决)算管理办法(试行)》《工委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健全采购审查工作制度、验收管理制度。

25.针对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省直机关“智慧党建”综合应用平台已于2024年4月3日通过省大数据局专家终验。二是建立整改台账,推动相关单位对机关纪委书记兼职或未配备问题进行整改。印发《福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三是印发关于报送会议(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部室(单位)将当年会议(活动)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统筹编制工委年度会议(活动)计划。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按政府采购和财政支出管理办法进行审核把关。四是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与工委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时做好督促提醒;抽查调阅有关专项工作项目承办部室(单位)的归档材料,加强事后监督;纪检监察工委组织开展省直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力度。五是纪检监察工委向工委办公室发出工作建议,推动抓紧修改工委内部采购管理规定,统一由采购办牵头组织工委采购项目,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修订《福建省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办法》,并印发执行;修订完善《工委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采购流程,完善规范采购工作;党建宣传电视采购已上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在今年合同签订的《八闽机关党建》电视宣传服务项目中,将付款方式改为两次支付,第二次支付必须在项目总验收合格之后;采购项目验收工作,已落实每周一次小验收,严格实行了电视宣传“三审三校”;2023年党建宣传电视项目已完成总验收。六是结合开展2023年度工委党支部达标创星考核,建立问题清单,把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工作、廉政教育等工作纳入达标创星考评重点内容,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建立14个党支部换届情况简明台账。指导省直工会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基础工作。将赴省直机关廉政教育点参观学习纳入机关党委工作要点,今年来,各党支部已组织赴廉政教育点参观学习。

26.针对纪检监察工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规定健全政治监督“双台账”,动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与工委其他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及早提示提醒。

二是修订《福建省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办法》,并正式印发执行,进一步加强检举控告处理工作,规范处置问题线索,不断提高办信能力。三是组织开展省直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加大核查力度。四是对接收、处置、转办的信访件及问题线索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进行归档。指定专人常态化严格按要求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27.针对推动省直机关纪委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整改台账,推动相关单位对机关纪委书记兼职或未配备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出台《福建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印发省直各单位执行。三是将省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配备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考评范围,加强对新任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人选的审核把关。

28.针对巡审联动发现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核实工作,依规依纪作出处理。二是修订《工委政府采购活动管理办法》。三是2024年《党的生活》印刷服务费用预算41.532万,根据《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印刷服务每年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不在集中采购范围,经工委委员会研究同意,采取“货比三家”的方式,成立相应采购小组和监督小组,已按规范流程完成采购,印刷服务协议合同签订时间为期一年。

29.针对部分定期存款或资金存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核实工作,依规依纪作出处理。根据省直工会经费独立原则,2016年来因省直工会资金存管未纳入工委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监督办法和工委委员会研究范围,省直工会参照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做法,将存量资金采用分批分期办理3年期定期存款的方式,确保每年都有到期资金,相当于实际上的1年定期存款。二是2024年起省直工会办理定期存款、划转资金,均先经省直工会委员会研究,再报工委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后执行。三是已制定《福建省直机关工会工委本级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四是修订工委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研究事项进行规范完善。

30.针对工委党校信息化工程项目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核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对工委党校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明确“财务应严格按照审核后的经费审批单付款,不得提前或多支付费用”。进一步加强内控建设,党校办公室加强经费开支事前财务合规性审核。2024年来,共召开4次校委会会议,涉及6个经费议题,财务人员均列席。

31.针对对下拨补资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核实工作,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时,严格按对下拨补资金支出管理规定执行。

32.针对谈话普遍反映,微信群较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

印发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通知,已清理微信工作群13个。

33.针对活动较多,牵扯省直相关单位太多精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严格编制工委年度活动计划,各部室(单位)报送的活动方案、请示均需经过办公室审核把关,能合并的活动,做到合并开展。

34.针对未统筹做好评先评优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

印发《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表彰表扬项目统筹预推荐工作的通知》,改进优化推荐模式和流程,从今年1月起对省直机关群团组织的各类表彰表扬项目实行统筹推荐,一次完成工青妇全年所有表彰表扬项目推荐。

(五)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

35.针对工委委员会会议深入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召开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务虚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整优化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制度,推动班子成员常态化下基层调研。根据工委全年工作任务和机关党建难点热点问题,明确“以习近平同志关于机关工委‘五项职能’重要论述指引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等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

36.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已完善委员会会议工作流程。加强议题收集和统筹,上会材料由工委委员会会议经办同志整理后,于会前1天发工委班子成员审阅。

37.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够高,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召开工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集体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各项准备工作,班子成员均在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见人见事“有辣味”,会议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38.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领导身份作讲话、提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结合2023年度支部达标创星检查,对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检查、通报,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指导,明确要求工委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虚心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9.针对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及有关问题的问答,并列入支部学习内容安排,加大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召开工委机关年轻干部座谈会,结合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机关年轻干部教育引领工作。二是结合工委实际,制定《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案》,注重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任4名80后副处长,晋升29名,其中80后干部计16名。将2名优秀年轻干部从省直党校调入机关。积极锻炼年轻干部,招录1名博士选调生、向全省公开遴选1名基层年轻干部、商调3名年轻基层干部到工委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40.针对2020年以来晋升职级干部,简单按年限没按表现晋升干部职级的问题。

整改情况:

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有关政策法规列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内容,加大干部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汇编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转发各部室(单位),晋升干部不简单以年限排资论辈。

41.针对谈话普遍反映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定《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案》,启动干部选拔工作,提任4名80后副处长,晋升1名二级巡视员、4名一级调研员、2名二级调研员、6名三级调研员、1名四级调研员、3名一级主任科员、4名二级主任科员、4名三级主任科员,共计29名,其中80后干部计16名。同时,将2名优秀年轻干部从省直党校调入机关,形成“能者上、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的正向激励效应,真正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42.针对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制定《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方案》,启动干部选拔工作,提任4名80后副处长,晋升25名干部。同时对12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8年的,除1名财务人员外全部进行轮岗交流),将2名优秀年轻干部从省直党校调入机关。协调福建省援疆指挥部和新疆昌吉州党委人才办,联合昌吉州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实施“小组团”援疆团队引进项目,选派1名干部赴新疆实施优秀人才双向培养,接收2名干部来福建实施优秀人才双向培养。

43.针对民主推荐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修订《工委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图》,进一步细化选任环节,规范动议、谈话推荐、会议推荐等各环节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和范围,严格选人用人程序。规定今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除了对提任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调研外,对晋升一级、二级调研员也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在本轮选任干部工作中已落实。

44.针对借用干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对现有部室(单位)借用人员进行了梳理,根据部室职责任务情况,对12名在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并将借用在工委机关的2名党校工作人员调入机关,机关、党校、讲师团交流任职3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借调基层干部问题的通知》(闽委组通〔2023〕51号)的文件精神,从严控制人员借用,严格履行借用审批程序,明确借用期限,规范借用人员日常管理。

45.针对未建立工委委员联系工委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

建立工委委员挂钩联系工委党支部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建立省直机关工委领导挂钩联系工委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力度,推动基层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46.针对2022年工委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评分不够细、标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2023年度工委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办法和内容,加强集中复核考评人员培训,严格考评纪律。已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委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复核,以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的形式对复核组成员进行培训,考评结果通报各党支部。二是开设工委机关“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论坛”,请业务部室骨干轮流上台讲党建业务,请组织部业务骨干作《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等实操业务培训,提高党建业务规范化水平。

47.针对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运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度工委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于4月26日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审定后通报,并在会后逐一反馈给支部书记个人,督促抓好整改。二是经工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度工委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排名靠后的党支部书记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考核不评为“优秀”等次。工委领导与排名靠后的党支部书记“一对一”谈话。

48.针对未全面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结合2023年度工委党支部达标创星考核,对各党支部“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品牌创建进行检查,各党支部均创建党建品牌。印发《关于深化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指导深化推进支部品牌创建工作。

三、关于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巡视期间,工委共接收巡视移交信访件4件,经认真核实均予以了结。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因采购程序、拨补经费不够规范的问题,分别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各1人次。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集中整改期应完成45个问题、94条整改措施,截至8月1日,已全部完成。原定整改完成期限2024年12月31日的3个问题,已提前完成1个问题,未完成问题2个(第13个和第15个问题)。

下一步,工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巡视整改督导组的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持续抓好巡视集中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彻底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高标准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把巡视整改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502590;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屏山大院8号楼6层;电子邮箱:HL76BGS8HL6CGW@fjjgdj.gov.cn。

中共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2024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4-11-15/93307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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