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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在严管厚爱中护航干部轻装前行

发布时间:2024-11-17 03:12:44 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这属于可以容错的情形,决定予以容错减责。”近日,嵊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则容错案例,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撑腰鼓劲的鲜明信号。

  近年来,嵊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把容错纠错、澄清查诬、回访教育三方面工作一体推进,探索形成相互支撑、同向发力的工作体系,让干部打消顾虑、放下包袱,勤廉并重、敢闯敢干。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实施容错纠错3起3人,为29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打击处置诬告陷害行为6起6人。

  “打消党员干部‘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顾虑,不仅要有量准容错的‘尺子’,也要抓准澄清的‘方子’,还要打准诬告的‘板子’。”该市纪委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

  前不久,嵊州市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市人民法院法官吕某通过假病历让魏某得到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经调查举报内容失实,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当着法院“一把手”和全体干警的面为当事人吕某澄清正名。

  “在调查期间,我一度抑郁消沉,但组织没有放弃我,为我澄清正名,我一定努力工作,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对得起胸前的法徽。”当嵊州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组再次见到吕某时,她的精神状态饱满,工作干劲十足。

  嵊州市纪委监委将回访教育作为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一环,组织开展“暖心回访 激励有为”专项活动,按照“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干部卸下包袱、整装再出发。

  有了组织的撑腰,干部干事才有底气。嵊州市纪委监委一方面深化与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出台《关于开展“及时澄清问题 支持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通知》《嵊州市纪委市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操作规程》等文件,并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会商研判等机制,精准甄别举报内容;另一方面组建“室组地”片区调查组,开展一线走访,实现“调查过滤”,将不实信访举报者拒之门外。

  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挫伤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更扰乱了信访举报秩序,浪费了执纪执法资源。嵊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遏制于萌芽,统筹线上线下资源,通过“越乡清风”公众号平台刊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常识》等相关文章,依托全市廉政教育阵地,开展“信访举报民情察访”活动,现场答疑解惑,讲解信访举报知识,介绍诬告陷害行为后果,引导群众依规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打好严管厚爱‘组合拳’,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嵊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嵊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11/t20241104_22997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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