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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当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检察卫士

发布时间:2024-10-30 03:00:19 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谢谢检察官阿姨,大家的悉心教导让我学会了正确的表达和处理自己的情绪。现在,我已顺利进入高中,开启新的学习生活了。”近日,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回访时,刚步入高中的新生小亮(化名)对嘉峪关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据悉,半年前,正在读初三的小亮因与小强(化名)发生口角将其打伤,经鉴定,小强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但因小亮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邀请检察官共同对小亮开展临界预防工作。

  “办案中,我们了解到小亮正处于人生的重要节点,且平时表现良好,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对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向小亮及其监护人制发《检察官提醒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小亮向检察机关递交《承诺书》,通过“两书一函”的方式提醒小亮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学会控制和管理情绪;告知其监护人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身心关注及情绪引导,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之后的半年里,该院检察官通过常态化开展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与小亮的学校及家庭保持联系,关注他的学习及心理状态,引导小亮父母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变家庭氛围等方面改善亲子关系。“以前跟孩子沟通少,方式简单粗暴,以后我们会多和孩子聊天,关心孩子的情绪,好好陪伴和教育他。”接受完家庭教育指导后,小亮的父母恳切地表示。

  据介绍,2023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院探索推进对罪错未成年人采取“分级干预、矫治结合”的基本方法,灵活运用家庭教育指导、赔礼道歉、司法训诫等多种方式,通过检察监督、学校观护、社工帮教、监护人参与,共干预矫治未成年人26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该院还与市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涉罪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3次,制发“督促监护令”9份,助推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深度融合。

  嘉峪关市检察院推荐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责任心强、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的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为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该院在全市七所中学设立“木铎工作站”,作为法治副校长与学校的沟通桥梁,该工作站不仅负责日常法治宣传的组织协调,还负责收集学生法治教育需求,协助解决学生纠纷、预防校园欺凌等工作,助力织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截至目前,该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0余场,覆盖师生家长10万余人;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开学季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30余次,对办案中发现的向未成年人售酒、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其履职尽责,推动源头治理、行业治理。

  此外,该院通过积极拓展社会实践平台,创新教育模式,推出“体验式”法治夏令营、“沉浸式”法治情景剧场、“互动式”模拟法庭、“寓教于乐式”普法小课堂等丰富多样的实践课程,引导青少年“植”法于心,与法同行;创作《游戏装备能卖钱?私下交易要小心!》《远离“非法校园贷” 青春不负债》《低投入高回报?莫被蝇头小利所诱惑》《家庭教育的N种模样》等普法微短剧,协助市教育局建立完善“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库”。

  “我院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效运用平台载体,倾力打造‘未爱有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全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不断提升预防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质效。”嘉峪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贡献检察智慧、体现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度,用心用情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52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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