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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陕两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强化泾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4-09-16 01:34:43 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甘肃省宁县检察院与正宁县检察院、陕西省长武县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泾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联席会议、联合防治协调、向党政汇报和与行政部门衔接、案件研讨与分析交流协作、信息宣传协作等七大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构建起更加紧密、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网格,实现跨区域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形成保护合力,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有效保护。

  据了解,三地检察机关将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检察工作职能,围绕跨区域水资源保护、森林草场湿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高等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突出问题,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的防治和打击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为三地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成立三地检察机关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院领导任执行负责人,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及时主动交换办案信息,需要异地核查案件信息的,案件线索所在地检察机关应当提供便利;发现涉及协作方地区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协作方检察机关,协作方检察机关在收到案件线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将审查处理和立案情况通报移送案件线索的检察机关。

  对于环境受损地与办案检察机关所在地不一致的,《意见》明确,办案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环境受损地检察机关的协调沟通,环境受损地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监督工作。三地检察机关共同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强检察建议落实、裁判执行、整改效果的跟踪监督,严惩违法侵害行为,确保三地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司法保护,受损生态环境得以及时修复。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3/351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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