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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公司频换马甲“金蝉脱壳”

发布时间:2024-09-05 00:42:52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检察网

  

  

  检察官与民警进行案件研讨。

  

  检察官介绍“检企查”法律监督模型。

  “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实施违法犯罪‘空壳公司’的打击力度,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8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红珍向记者介绍不久前该院办理的一起贷款诈骗案时这样表示。

  1600多人被骗,涉案2400多万元,这一利用“空壳公司”反复实施贷款诈骗案,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截至5月30日,39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二年,各并处罚金。

  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利用“空壳公司”实施诈骗乱象,青羊区检察院探索创建“检企查”法律监督模型,实现了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助推源头治理、社会综合治理。

  数字赋能深挖犯罪线索

  “来我公司办理贷款低息无抵押,不看征信,保证拿钱有保障。”2023年1月15日,某小型鞋厂因经营不善,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正当厂长刘某为此发愁时,他接到一个自称是贷款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邀请他上门洽谈。见面后,“求”钱心切的刘某不仅立马签单,还缴纳了保险费、保证金。却没想到,就是这一举动让他的公司从有“起死回生”的希望转为“药石无医”的绝望。

  时间过去许久,刘某却一直未收到贷款,之前联系他的业务员也借各种理由拖延。“贷款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竟还把我拉黑了,我可能被骗了!”当刘某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后,找到了十几个和他一样被骗的人一起上门要钱,要求对方必须给一个说法。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人去楼空的公司。

  2023年4月7日,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经过审查于同日立案侦查。4月14日,公安机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经查,该贷款中介公司无实际经营,系“空壳公司”,通过虚构帮助客户办理贷款来收取保险费、保证金,并在客户发现不能履约要求退款的情况下,一边与客户周旋,一边关停办公地点,随后另行开设公司继续实施贷款诈骗。像刘某一样急需资金周转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成为这个犯罪团伙的主要诈骗对象。

  “我们通过研判分析,认为该案可能还有其他被害人,于是在初步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与涉案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作人员履职经历等数据进行比对,发现涉案公司多为经营异常的商务咨询类公司。”办案检察官介绍说,“于是,我们引入数字思维,探索创建了‘检企查’法律监督模型。通过调取该类公司以及被害人举报的集中区域公司法定代表人数据,运用该模型进行计算,进一步辅助开展集中排查工作,深入挖掘异地犯罪线索。最终,被害人数从200余人增加至1600余人,诈骗金额由600余万元增加至2400余万元。”

  青羊区检察院经审查,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11日、2024年2月6日,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何某等39人分批次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优化模型拓展监督广度

  案件真相已浮出水面,犯罪嫌疑人也受到应有处罚,但暴露出的“空壳公司”监管问题成了一大难题。怎么有效治理?怎么发现类案监督线索?法律监督模型在该案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为青羊区检察院提供了破解思路。

  “以我院办理的案件为例,2023年11月以来,起诉购买或注册‘空壳公司’吸引客户从事小额贷款诈骗犯罪17件61人,涉及被害人2200余人,诈骗金额4000余万元,对‘空壳公司’的治理,已迫在眉睫。”为此,青羊区检察院总结个案办理经验,优化升级“检企查”法律监督模型,实现“空壳公司”识别监督功能。

  该模型通过联通“智慧蓉城运行中心”工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数据,抓取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名称等高度重合企业的特征要素开展运算,并通过对涉“空壳公司”犯罪文书一人名下关联性公司进行检索,实现“空壳公司”双向识别。今年上半年,青羊区检察院通过监督模型筛查出“空壳公司”1000余家,已移送区市场监管局分批列入经营异常名单792家,由于成效明显,该模型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推广。

  “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有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低保户,按照《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相关规定,与低保补贴的发放条件不符。”办案检察官介绍说。对此,该院继续优化该模型,创新涉企骗补监督模块,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人社局就业专项补贴发放对象、民政局低保户等信息数据互相碰撞,深挖企业法定代表人违规领取补贴线索19件。该模型获评第一届四川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金点子”创意大赛一等奖。

  检察建议助推综合治理

  为了有效开展“空壳公司”首尾端口治理,控增量,减存量,6月7日,青羊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区行政审批局加强注册公司审批环节的审核把关,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斩断相关黑灰产业链,遏制消除风险隐患。7月3日,该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应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机制,全面汇聚相关数据资源,深入核查异常公司,并设置“红橙黄蓝”风险等级,分类研判,精准监督。

  启动经营主体投资企业风险信息系统预警、建立审管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畅通企业注销程序……7月1日,青羊区行政审批局向青羊区检察院回复了上述整改情况。

  此外,该院与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会签联动治理“空壳公司”、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的协作机制,建立涉罪市场主体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领域的大数据平台,探索形成“数据集成、线索发现、协同治理”的数据治理新模式。

  “围绕‘检察护企’,接下来我们将加大对‘空壳公司’、僵尸企业的治理力度,加强对有关小额贷款类、套路贷款的防骗意识宣传,健全执法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协作机制。”曾红珍对记者说,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是该院落实“检察护企”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体现了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守护百姓和小微企业的“钱袋子”,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与信心。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9/t20240903_1658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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