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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一份磋商函使占用盲道的洗手台快速挪“窝”

发布时间:2024-09-01 14:44:47 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盲道是为盲人出行建设的专用通道

  是他们的“导航仪”

  指引着他们的出行安全

  但占用盲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石屏县检察院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保护残障人士利益

  ……

  

  整改前

  

  8月1日,“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向石屏县检察院提交线索,反映石屏县异龙镇钟秀街延长线上占用盲道修建了1个洗手台,影响残疾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出行。

  

  接到线索后,石屏县检察院及时进行现场查看,该洗手台确实修建在盲道上,且路面较窄,行人出行都要绕行。石屏县检察院通过向周围群众、行人调查了解,并征求县残联的意见,认为该洗手台占用盲道,影响了视力残疾人和周围群众的出行,阻碍盲道应发挥的功能,损害了特殊群体的利益。

  

  整改后

  

  石屏县检察院于8月5日向主管部门发出磋商函,要求主管部门对占用盲道的洗手台进行整改。目前,主管部门对该洗手台进行了位置调整,确保了视力残疾人和周围群众出行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石屏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公益诉讼监督的视角,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yw/hh/202408/t20240828_66284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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