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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建立“三审”机制 提高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08-21 19:51:36 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三注明一盖章’标注不规范、主体身份材料不齐全……”日前,淄博市临淄区纪委监委组织镇(街)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案件交叉互审,针对初审出的问题,区纪委审理室向有关镇(街)出示“初审组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整改。

  2023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严把质量关,建立案件“三审”工作机制,通过“片区协审、交叉评审、专家参审”的工作方法,构建“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整体联动高效”的“大审理”格局。

  为强化案件审理工作效果,结合当前案件审理工作的重点要点,将全区12个镇(街)划分为3个审理片区,从各审理片区中择优选调经验丰富、专业相近的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片区案件审理人员,并为每个片区配备一名业务指导员,组织开展交叉互审,及时会商研究、答疑解惑,重点案件“一案一析”。

  “以前一直按照我们镇(街)的模式办案,与其他镇(街)交流较少,更没有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审视过我们的案件。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将更加全面地对审核案件定性量纪,规范程序手续,高质量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在参加了临淄区纪委监委组织的案件“三审”工作后,来自镇(街)的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说道。

  同时,结合委机关日常开展的“周四课堂”,对案件办理易错点、认识误区和适用的纪法条款、法律法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进行详细讲解指导,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定性处理意见和取证标准,扎实做好审前把关,形成由案件审理室牵头、镇(街)纪检监察干部择优参与、上下联合履职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案件质量管控工作机制,不断前移案件质量关口,着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实现案件审理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淄博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wjs/202401/t20240111_11691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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