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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织密责任网络 集体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1-06-03 09:31:29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为从严教育管理监督队伍,引导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4月下旬至5月中旬,辽阳市纪委监委以召开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为契机,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226名党员领导干部集体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并向组织作出庄严承诺。

  

  

  

  站位更高,定制责任清单,确保知责明责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纪委监委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断增强建设纪检监察铁军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并为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量身定做了责任清单。为确保市纪委监委分两个阶段组织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第一阶段是领导同志、先进代表带头签,在委机关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组织领导同志、先进代表带头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头雁效应”。第二阶段是党员干部集体签,在委机关党支部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集体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节点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明责、履责、尽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动真章、见实效。

  

  

  

  分工更细,压实“一岗双责”,推动履责尽责

  市纪委监委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在思想观念、方法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为每名领导干部量身设定了责任指标。构建责任网络,从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委内各室(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市委巡察组组长,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五个层面,层层签订廉政承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细化责任指标,每名领导干部对分管干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发现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教育、处理,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要求上报。明确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对分管干部作出的廉政承诺负有监督责任,如果分管干部出现问题,要对监督责任人进行约谈,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倒查更严,做实自我监督,抓好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市纪委监委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以监督检查倒逼责任落实,稳步扩大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强化日常监督,全口径收集全市706名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储备,持续推进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开展专项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经商办企业、出国(境)审批及记录、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报告等情况开展专项筛查。截至目前,共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13件,其中谈话函询6件、予以了结7件,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2人。

  “我们将以签署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四个辽阳’,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辽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ly/system/2021/06/01/0300867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