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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业务里应外合 套取资金250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1-05-28 21:13:52 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一个是财务会计科成本核算员,一个是采购科稽核管理员,两个关键岗位的年轻人利用职务之便和企业管理漏洞,伙同多家供应商,通过虚构业务、伪造凭证、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企业资金2500万余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段原本光明的人生因而走向灰暗。

  心有不甘 动起“歪心思”

  韩某某,2007年加入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科成本核算员。刚入职的他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着清晰的规划,工作认真负责,先后荣获企业内部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

  但到了2015年,事情开始发生变化。这年4月,30岁的韩某某得知部门提拔干部,他认为自己稳操胜券,结果公布的名单里没有他。心有不甘的韩某某,埋怨组织没有认可自己的工作,开始动起“歪心思”,想从其他地方找一些“补偿”。

  这一年,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引进一套QAD企业管理系统。该系统对采购、销售、库存等流程进行整合管理,以节省人力、提高效率。对业务流程十分熟悉的韩某某很快发现,刚上线的系统存在漏洞。他没有第一时间上报,而是密谋筹划利用这一漏洞,窃取企业利益。他瞄准了第一个“结盟”对象就是方某某。

  方某某,2008年加入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担任采购科稽核管理员。在韩某某的鼓动下,方某某也觉得有机可乘。两人多次密谋商议,设计出了一套虚构套取企业货款的方案。

  但仅靠两人配合还不够,还需要找到愿意配合的供应商。他们很快锁定了一家供应商的实际控股人周某某。周某某,因业务关系和方某某认识,和韩某某、方某某年龄相仿,私交甚好。二人判断周某某可以信赖,便把计划和盘托出,并约定事成之后三方均分非法所得。面对唾手可得的意外之财,正身陷资金链困境的周某某喜不自禁,也想从中好好“捞”一笔。

  三人称兄道弟,内外勾结。方某某负责将虚拟的采购入库清单提供给周某某,周某某根据清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回给方某某。方某某则利用QAD系统进行虚拟挂账,然后由财务人员韩某某操作“审核通过”。之后,方某某复制之前审批通过的签字字迹,伪造虚假审批单据,并与入库清单等资料一起交由韩某某进入财务审批付款流程。企业根据审批结果将货款支付给供应商。最后,周某某扣除税点后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把非法所得分发给二人。

  里应外合 扩大“结盟对象”

  2015年7月,三人开始验证整套流程的可行性。他们轻易得手,凭空套取数千元,三人喜不自胜,胆子也越来越大。短短几年时间,仅通过周某某的公司就套取了1200多万元资金,严重侵害企业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2017年,韩某某在体检中发现自己身患重病。他认为自己时日不多,必须抓紧一切机会敛财。他和方某某开始疯狂扩大可以“结盟”的供应商范围,只要两人觉得可以相信的供应商,几乎都被拉进这个套取链。

  2015年7月至2019年3月,韩某某和方某某伙同7家供应商,在没有实际供货的情况下,骗取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资金2500余万元,两人各自分得740余万元。

  2019年3月,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展内部自查,发现二人内外勾结套取资金的问题线索。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党委立即按程序上报东风公司纪委。东风公司纪委在收到报告后开展初步核实,发现二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

  2019年11月,东风公司纪委对方某某、韩某某立案审查,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由国家监委驻东风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移交至广东省惠州市监委。2019年12月,惠州市监委派出大亚湾开发区监察专员办对方某某、韩某某以及8名涉案老板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8月,经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方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包括周某某在内的其他8名涉案老板均被判处三至六年有期徒刑。

  案件发生后,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深刻剖析背后的原因,排查企业监管漏洞,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合规审核,健全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同时推动“三管”人员定期强制性轮岗,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东风公司纪委 国家监委驻东风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5/23/content_85196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