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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联合举办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集中签约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2 10:35:22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为推进基层检察院增进优势互补、深化合作共赢,进一步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4月2日,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在莆田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集中签约活动。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泉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建清,莆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峻出席签约仪式。省检察院教育和基层指导处处长刘伟到场指导。三地市相关基层检察院领导参加集中签约活动。

  

  

  

  

  

  

  

  

  

  

  

  

  

  期间,南安市检察院与仙游县检察院、晋江市检察院与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石狮市检察院与莆田城厢区检察院、福清市检察院与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与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分别签订结对共建协议书,就共建工作目标任务、内容措施和机制达成共识。

  

  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郑小波、南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激洋、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检察长吴晓丹作为共建单位代表分别发言,就如何运用结对共建交流平台,促进工作联动共振、队伍交流共促等方面畅谈思路举措。

  

  三地市检察长分别就结对共建工作提出要求: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

  推进福莆两地检察协作共建,有利于加强区域协作、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干警素能。希望两地检察机关紧扣“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增进业务交流、深化品牌打造、强化岗位练兵,共推两地基层检察工作齐头并进、队伍素能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两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泉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

  希望在省院的指导下,结对共建检察院能发挥优势,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推进品牌建设互鉴共进。凝聚合力,建立健全业务协作、案件会商、难题会诊等制度机制,强化协同创新,推进检察业务协作共进。整合资源,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理论调研、实战演练等活动,推进队伍建设互促共进。

  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峻

  感谢省院和福州、泉州两地检察机关对莆田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以结对共建为契机,常交流、增友谊,推动党建共创、业务共建、资源共享、同向共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质效;勤探索、谋长远,能动实践检察一体化履职,共赴检察工作现代化使命。

  

  签约仪式结束后,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一行参观了木兰溪治理展示馆、莆田市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展厅等地,实地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和生动实践,了解莆田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优化营商环境做法举措。

  

  下一步,福州、泉州、莆田三地检察机关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进步的原则,开展党建、业务、队伍、文化共建活动,互相学习借鉴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不断推动三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检察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功能工作进一步夯实。

  供稿:福州市检察院泉州市检察院莆田市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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