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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护企 | 厦门市检察院召开“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4-03 08:41:43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是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力水平,3月28日上午,厦门市检察院召开“法治护航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就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履职成效回答记者提问。

  

  

  

  一项项创新举措、一组组办案数据,是厦门市检察机关以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为引领、依法能动履职的生动注脚。近年来,厦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厚植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做实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全力打造护航民企行稳致远的“厦门检察”样本,为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

  

  注重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先后制定检察机关保障厦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12条意见”、保护知识产权“11条意见”、助力企业纾困减负“10条意见”以及“助力两岸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检察政策举措。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一批侵害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监督纠正一批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依法化解一批企业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一批行业治理突出问题,形成一批服务企业制度机制建设成果,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聚焦主业依法办案,以公正司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从严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犯罪;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019年以来,起诉250件583人;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犯罪、涉税违法犯罪,起诉145件394人;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办理各类涉知识产权批捕、起诉案件239件527人,办案经验写入“中国反侵权假冒年度报告”。针对民营企业内部贪腐“蛀虫”问题,依法惩治民营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206件246人。办理案件获评最高检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十大案事例、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

  

  聚焦问题强化监督,以高效履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持续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发挥与公安机关联合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大对越权管辖、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企“挂案”,监督立案和撤案41件,并形成常态化清理“挂案”的长效机制,获评全市依法治理十佳典型示范案例。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相关案件990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帮助涉案民企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

  

  聚焦改革能动履职,以机制创新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主动融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两级检察机关全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探索“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有效路径。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起诉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149件333人,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保护力度。积极搭建保护机制和平台,在全市6个行政区域、9个行业协会及1家高校挂牌成立16家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实现检察保护触角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思明区检察院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知识产权跨区域行刑衔接保护创新探索。

  

  聚焦诉求办好实事,以扎实举措推动民营企业诉源治理。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与监委、法院的合规互认,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并在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全覆盖。湖里区检察院探索检察机关主导的“三位一体”企业合规建设,打造企业合规本土化方案,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结合办案制发涉企检察建议247份,帮助企业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其中2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发挥检察工作室、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涉台检察法治驿站等检企联络平台作用,精准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当前,最高检正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厦门市检察机关将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企业所需所盼,以“进”的态度、“快”的作风、“干”的成效,将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善意保护、文明司法理念深度融入具体监督办案中,在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持续用心用力,以检察之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厦门市检察院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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