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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丨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26 08:45:04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系列评论之六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围绕公正司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司法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正司法重要论述精神在检察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首次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写入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既是肯定和鼓励,也是更高期盼和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最高检党组的部署要求,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在理论上深化、在实践中探索、在机制上完善,更优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答卷。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行动。要不断深化理论研究,进一步加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阐释,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更有力的行动遵循。要追根溯源、准确把握内在的理论逻辑,让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根本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对司法公正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的贯彻落实,既是辩证法,也是方法论,既是工作理念,也是工作抓手。要以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加强理论研究、理念阐释,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六个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体系中去加以整体把握,强化一体理论研究,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不断形成新的研究成果,以扎实的理论研究持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体系的理论基础、理念共识。


  理论的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实践。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实践不断引向深入,以个案的高质效保证法律监督工作整体高质效。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正向看,一个高质效案件,可以树立法律权威、增进法律信仰。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引用的案例,涵盖“四大检察”,都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案件的例证。反过来看,一个低质效案件的负面效应绝不止于个案本身,会对检察公信、司法公正产生深刻影响。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能只当作“口号”喊喊,要在实践中持续探索优化,抓好落实。从方法上看,要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从履职追求看,每一名检察官都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牢记在心头,践行到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一体落实实体、程序、效果的要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制度是理念的载体,是实践的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要善于把创新理论和实践成果更多转化为制度性、机制性成效,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要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把各项检察职能真正融合在一起,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形成高质效办案的合力。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引领检察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夯实每一个办案环节。要健全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深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衔接配合机制,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有效。要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优化内部履职方式,把“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志在高山行在微。新的“检察年度”已经开启,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上来,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来源:检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403/t20240325_63684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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