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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学雷锋纪念日丨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阳光小队”被命名为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发布时间:2024-03-09 05:42:15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今年3月5日,是第61个学雷锋纪念日,亦是第25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命名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其中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榜上有名,光荣成为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

  

  泉州市培元中学大同志愿服务队

  

  三明市将乐县郑忠华消防救援站

  

  福建省建阳师范附属小学新时代雷锋阳光志愿队

  

  福安市职工志愿者协会

  

  此次命名的2024年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从各地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单位中推荐产生。上榜示范点和标兵均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良好的整体形象、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其中,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三明市将乐县郑忠华消防救援站是第九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林锋是第九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榜样,持续推动学雷锋活动在八闽大地深入开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注入不竭动力。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阳光小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组建于1998年,26年来倾心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立足检察职能、播撒司法关爱,让孩子们共沐法治阳光。先后获得“福建省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厦门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成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等,相关事迹被国家级、省级媒体广泛报道。

  

  法亦有情。办案中发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或误入犯罪道路,该院青年自发成立“阳光小队”,每周末到辖区小学为其开展法治宣讲,并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及行为纠正。26年志愿传承、600节“检察官课堂”、2万人次爱心接力,用法治力量帮助孩子们培养美好品质,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率。

  

  爱而有常。关注家庭困难子女实际需求,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爱心募捐等手段,实现精神与物质“双关怀”。制度化开展“检爱筑梦”捐资助学活动,建立重点帮扶名单和成长档案,设置爱心专员跟踪走访,累计发动爱心捐款近10万元,累计120多名家庭困难子女受助。

  

  谋远求新。扩大“朋友圈”,联合8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开展各项公益关爱活动60余场,27名志愿者受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扩大受惠面,创新开展模拟法庭、户外游学、普法直播活动600余次,惠及15万人次。

  

  《福建日报》2024年3月5日 第8版

  

  《厦门日报》2024年3月5日 T02、T11版

  

  

  供稿: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pQqiydq94BNH-vibqRa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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