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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广播 | 检察故事:扑朔迷离的年龄

发布时间:2024-03-09 05:20:53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听见忠诚担当

  感受检察情怀

  你和你的耳朵都不能错过的“检察故事”

  福建省检察院

  福建新闻广播

  欢迎收听本期《检察故事》

  

  

  

  

  

  “尊敬的检察官,感谢你们辛勤费时查找证据,查到了我的真实年龄。现在我在外面好好矫正,有了固定的居所和稳定收入。感谢你们!”春节前夕,厦门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祝福。看到来信落款的那一刻,厦门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津津和同事林琦源会心地笑了。对于承办检察官说,这个案件是他们2023年办案过程中的难忘记忆。今天的节目就来讲讲“扑朔迷离的年龄”背后的故事。

  

  

  

  案情回顾

  

  

  这是一个二审上诉的聚众斗殴案件,事实并无争议,其中有一名被告人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判决书上认定他的出生年月为2003年8月2日。收到案件不久,程某某的母亲陈甲平却通过律师递交了一份材料,提出判决书认定的年龄有误,其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同时附上的还有老家四川省富顺县某卫生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写着程某某系2003年10月25日出生;还有程某某的预防接种证复印件,不过,上面的出生日期却是2003年11月25日。更为蹊跷的是,出生证明和接种证上,程某某的母亲名字叫陈平,而不是陈甲平。

  

  

  2023年8月2日、10月25日、11月25日,一时间,程某某的年龄变得扑朔迷离。突然出现新的证据,还涉及到年龄这么重要的事实,承办检察官丝毫不敢大意,迅速提审了程某某,同时让侦查人员找到陈甲平做笔录。陈甲平说,孩子出生后两三年才发现派出所将出生日期误登记为“2001/8/2”,更改信息时想着8月可以提前上学,就只改了年份,因此程某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就显示为2003/8/2。至于自己名字的出入,陈甲平解释说,其婚前一直用“陈平”这个名字,直到结婚时才发现户口本上写成了“陈甲平”,嫌更改太麻烦,婚后就沿用了这个名字。程某某的作案时间是2021年10月24日,如果以出生证明来看,刚好是在其满十八岁的前一天作案。母子两个人的信息都错了,是有意为之还是巧合呢?

  

  

  出发核实

  

  

  

  未成年人的年龄事关刑罚轻重以及执行方式,影响重大。开庭时间临近,新的证据究竟是真是假,必须迅速进行核实。承办检察官向领导汇报案情后决定,与两名侦查人员一同前往程某某出生地核查,并同步建议法院对程某某启动审前社会调查。

  

  厦门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津津

  辗转五个多小时,我们终于来到程某某出生的卫生院,调取到当年的接生登记记录。但我们在查阅时发现,陈平分娩记录之前的三名产妇生育时间均登记为11月25日,但陈平却没有写明生产时间,只用红笔写了“12月”。卫生院出具的2003年10月25日的出生日期,也不符合常理,难道程某某是2003年12月出生的?工作人员也被我们问住了。

  

  

  直到承办检察官一行人辗转找到当时的助产护士,真相才初见端倪。护士说,当地算预产期是按农历10月,但是出生日期为2003年11月25日,是公历,因为卫生院都是按照公历记录出生日期的,而红笔写的“12月”,则是财务按照自己的习惯标注的,意思是将每月25号下午5点下班后医院的收入计算到下个月。检察官又查阅了当年注射首次乙肝疫苗记录本,最后确认孩子确实是11月25日出生。卫生院工作人员重新出具了一份证明,并随附上述接生记录。与此同时,检察官也查找了2023年8月份的接生记录,证明8月2日并无其他名为陈平或者陈甲平的女子在该院分娩。

  

  程某某的年龄查清了,那当时的陈平是不是就是现在的陈甲平呢?

  

  

  厦门市检察院检察官李津津

  我们还跟侦查人员一起,在龙乙村找到了当年在河甲村当过文书的付某,他也辨认出照片里的陈甲平就是他认识的陈平。龙乙村村民委员会和陈甲平的亲戚都能够印证村干部付某的说法。此外,我们还从派出所拿到了程某某的出生登记表底单,进一步印证了程某某的母亲以前就叫陈平。

  

  被写错名字的妈妈,被写错出生日期的孩子,事情的真相像拼图一样,步步还原,不到两天的时间,一切水落石出。经审前社会调查,当地社区也愿意接受程某某在社区矫正。在确凿充分的证据面前,程某某二审被改判有期徒刑缓刑。

  

  程某某在信里写道:“从进看守所的那天起,我每天都在想自己犯的错误,每天都在自我反省。因为检察官的努力,我的人生变得全然不同,我和家人们想向你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只有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才能对得起你们的付出”。程某某的妈妈也打来电话说:“没想到这么乱的信息能被你们查得这么清楚,我也是头一次搞清楚了自己孩子的出生日期。这个对我们真的很重要,谢谢你们!”

  

  

一股暖流依然在检察官李津津的心里流淌……她说,最近热映电影《第二十条》里,有句台词打动了很多观众——“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其实,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司法人牢记心间的一句话。认真谨慎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的一贯坚守和价值追求。

  

  

  

  

  来源:福建新闻广播、厦门检察微信号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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