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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闻广播 | 福州鼓楼检察:年后求职需谨慎 小心“招工”有陷阱

发布时间:2024-03-02 06:23:51 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明明是求职上班,最后却变成了付钱上课。2022年以来,王某、傅某等人在福州市鼓楼区开设公司,并设计话术开展“招转培”业务敛财。日前,经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付某等人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公司这也是全省首起“招转培”,即招聘转培训的诈骗案件。

  网上应聘求职

  却成贷款培训

  “我在网上看到福州某公司招聘视频剪辑人员,工资待遇还行,便投了简历。”福州的小林说。

  2022年10月,他到公司面试,并进行为期3天的试岗。之后,该公司表示小李的能力不够,要么直接在公司入职作为“学徒”,每月领取2000元左右的基本工资,为期3年,要么参加一个为期50天的培训课程,但是要缴费19800元,完成后公司就会安排分配工作,每个月薪资可以拿到6000-10000元不等,并且保障五年就业。

  一番考虑后,小林选择签署培训合同并参加课程,但是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这时候,该公司“贴心”地表示可以提供贷款分期。于是,小林借款支付了学费。

  “相关课程其实非常浅显,都是入门水平,且大部分是网课视频。”小林表示。50天很快过去,小林经过培训评价留在公司,但是并没有建立正式劳动关系,而只是参加了临时项目,薪资待遇也远没有达到当时培训前承诺的标准。而同期有学员甚至在培训后只是被通知去其他公司进行面试,但都没有成功就业。本来的网上应聘,却成了一次“贷款培训”。

  名为招聘运营

  实则诱骗敛财

  2022年9月,王某、傅某等人在福州市鼓楼区开设了砺某公司和虹某公司,原本想从事教培行业,但一直没有取得相关从业资质,为了发展生意,王某想到了一个“妙招”。不久,大量的招聘讯息就被发布在了各大求职网站,吸引了不少求职者咨询。

  “其实公司根本不缺人,主要就是通过招人培训赚钱,公司也没有其他实质业务。”负责教务的公司主管郑某说。

  而在招聘中,该公司还设置了一套专门的话术,先表示自家公司主营新媒体短视频业务,要安排求职者参加3天的试岗,再表示其技术不达标,不如花一些时间和金钱提升自己赢取“更加美好未来”。

  虽然有部分求职者对这种模式提出了质疑,但是招聘人员则把培训包装成了“变现课程”,甚至表示公司有许多新媒体账号代运营业务,前景广阔,培训费用则可以通过贷款来分期支付。然而实际上在培训结业之后,这些求职者不仅几乎没有得到留下工作的机会,即使推荐给所谓的“合作公司”,也只是前往面试且成功率极低,因此部分求职者察觉不对选择报警。自2022年9月到2023年3月案发,该公司共收到培训款项90余万元,涉及求职者共50余人。

  科学研判追赃挽损

  提升办案质效

  “这是我省首起‘招转培’诈骗案件。”鼓楼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承办检察官表示。王某所开设的公司在明知没有实际岗位,也没有能力按照招聘承诺安排就业岗位的情况下,设置各种话术,以应聘者无工作经验,需参加培训及参加培训后安排高薪工作或培训结束后即在其推荐的合作公司就业为由,诱骗被害人以现金或贷款缴纳培训费,严重扰乱就业和培训市场秩序。

  在办案中,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就公司的股东构成、财务走向、营运模式等进行引导取证,锁定王某等8人的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并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王某、傅某等8人获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以相应罚金。为提升办案质效,检察官还通过积极释法说理,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目前本案被告人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检察官提醒

  求职找工作,应充分考虑自身特长和能力水平,如果遇到“未来就业前景广阔,但需要参加付费培训”“只要付钱就能参加推荐就业”等话术以及过高的薪资允诺,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求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应立即保存证据,以方便维权,同时向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福建新闻广播

  供稿: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责编:贺华锋 冯勇青

  发布: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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