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侦查职能从“沉睡”到全面激活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也被称为检察机关的机动侦查职能。但在实践中,这项职能长期处于“休眠”状态,各地办理机动侦查案件较少。
2023年,为了“激活”这项职能,最高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办理机动侦查案件的力度。
对于各地在办理机动侦查案件中遇到的诸如法律适用、启动程序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最高检也通过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回应。
不仅如此,2023年5月底,最高检特别举办了专题培训班,组织全国检察机关一级侦查人才库的成员全面学习领会最高检关于办理机动侦查案件的有关要求,并通过实战模拟的方式进行研判案件线索、组织审讯等,全面提升侦查办案的能力。
一揽子举措过后,效果如何?记者了解到的一组数据给出了答案:2023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机动侦查案件110件176人,案件类型涉及虚假诉讼、敲诈勒索、洗钱等26个罪名,所有省份实现机动侦查办案“全覆盖”、办案事故“零报告”。
“新的一年,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扛起法律赋予的检察侦查职责,以更加有力的监督,维护公正司法,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王兴柱寄语道。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402/t20240222_63081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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