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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三峡坝区:提起公诉惩罚犯罪 支持起诉帮助讨薪

发布时间:2024-01-07 10:21:17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谢欣 李洁)“我现在工作稳定,再也没有出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近日,接到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检察院检察官宋颖的回访电话,黄师傅表示已经收到被拖欠三年之久的工资,压在检察官心底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2020年9月,金某雇用黄师傅从事家装工作,约定工资6000元。工程完工后,金某未支付黄师傅工资,便向黄师傅打了6000元欠条,后金某支付了3000元,剩余的3000元一直拖欠未还。据黄师傅回忆,因金某长期拖欠工钱,也不主动与他联系,他每年都会抽空到金某住处讨要工钱,金某一开始还开门接待,后来索性避而不见。

  2022年4月,黄师傅再次找金某讨薪,碰巧遇见金某父亲送孙女上学。黄师傅称是来找金某讨要工钱的,欲进屋寻找金某,金某父亲则称金某不在。双方僵持在门口,拉扯中,黄师傅撞到门外消防玻璃上,手被玻璃划伤。

  金某女儿见状,急忙进屋喊金某。金某出来后二话不说,上来就动手打了黄师傅两巴掌,并用拖鞋继续对黄师傅进行殴打。后金某返回屋内,金某父亲送孙女上学也离开了。不仅未要到工钱,反而被殴打受伤,不甘心的黄师傅在门外继续等待金某。再次出来的金某并未理会黄师傅,而是径直走向电梯,黄师傅急忙上前阻止金某离开。气急败坏之下,金某再次朝黄师傅脸部打去,并将黄师傅推倒在地。随后,黄师傅打电话报警。

  经司法鉴定,黄师傅伤情为轻伤二级。2023年4月,三峡坝区检察院依法对金某故意伤害案件介入调查,该院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部门一体履职,召开公开听证会,协调法律援助中心为黄师傅免费聘请律师。

  2023年5月,三峡坝区检察院依法对金某提起公诉。同年7月,该院征得黄师傅同意,就欠薪案向法院发出民事支持起诉意见书,后经法院开庭审理,金某当庭表示愿意支付剩余工钱。同年8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黄师傅医疗费等共计9624.79元。

  为当好广大农民工的“护薪人”,2022年12月,三峡坝区检察院与法院建立协作机制,专门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已帮助包括黄师傅在内的13人追回欠薪近13万元。

  (原标题:不给工钱还打伤工人 宜昌三峡坝区:提起公诉惩罚犯罪 支持起诉帮助讨薪)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01/t20240105_6393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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