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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制定负面清单 规范政商交往

发布时间:2021-04-26 10:29:35 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日前,阜阳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四最”营商办印发《阜阳市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推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帮扶企业,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商生态。

  “从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主要形式。”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负面清单》进一步明晰了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明确提出十项严禁行为,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坦荡真诚与企业家交往,既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又要清白纯洁、守住底线。

  据了解,《负面清单》针对权力寻租、插手干预、错位越位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严禁收受企业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预付卡以及各类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默许、纵容或者包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影响,从企业谋取利益,以及违反规定与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等要求,从制度层面细化政商交往规范。

  同时,《负面清单》针对不少党员干部因碍于对政商交往边界把握不准,对企业“敬而远之”形成的“为官不为、慵懒散漫”等突出问题,明确提出,在对涉企事项办理中,严禁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或者漠视企业合理诉求,政务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

  “政商关系事关经济生态和政治生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主体责任,认真抓好《负面清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负面清单》“十个严禁”的落细落实,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党史学习教育、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等“4+1”重点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尺度强化纪律约束,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市夺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胜利助力护航。(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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