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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统观念强化正风肃纪反腐

发布时间:2021-04-16 17:25:40 作者:佚名   来源: 南粤清风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宝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坚持系统观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深化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学习领会,掌握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加强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

  服务大局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治事必须通观全局。正风肃纪反腐是治国理政大系统下的子系统,只有站位全局才能找准坐标方向、发挥职能作用、体现应有价值。纪检监察机关要首先从政治和全局上看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正风肃纪反腐放到党和国家全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围绕服务现代化建设大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认清大势坚定正风肃纪反腐决心。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正风肃纪反腐历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腐败存量依然不小,增量仍在发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把正风肃纪反腐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去考量,坚决落实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的重大政治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一刻不停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永葆党的生机活力。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对腐败“零容忍”。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和系统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加大金融、国企、政法领域腐败惩治力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紧扣中心大局释放正风肃纪反腐效能。将正风肃纪反腐有效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融入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使正风肃纪反腐与现代化建设内在要求相适应相契合,发挥正风肃纪反腐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促进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纪法环境。坚持实事求是和依规依纪依法,在全面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前提下有力有序推进腐败案件查处,在充分考量全局工作要求中精准研判处置问题线索,处理涉案企业考虑保护市场活力,贯通纪法情理,加强政策策略运用,在抓出“耗子”的同时护好“瓷器”,更好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根本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全科医生,既猛药去疴又固本培元,既治已病更防未病,既去病灶更除病根,促使党员干部因敬畏不敢腐、因制度不能腐、因觉悟不想腐。

  注重统筹衔接。“三不”是一个整体,不能人为划分阶段、割裂环节。做“前半篇”要接续“后半篇”,要求被审查调查对象自书忏悔录、政治生态情况、检举揭发材料等,深度剖析破纪破法轨迹心理,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做“后半篇”要深化“前半篇”,督促案发地区和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在干部跌倒的地方立规建制,做好“亡羊补牢”工作。我们在查处省人防办原主任武伟、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于飞等案时,同步深入剖析案发机理,案后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跟进开展全省人防、交通系统专项治理,实现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

  增强治理效能。跳出一案、一事、一域,落实“三不”一体推进要求,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发现个案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推动全行业、全系统专项整治。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以一个地方、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成果为借鉴,举一反三推进其他地区、领域治理。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从不同层次、岗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特性入手,加强同级同类人员警示教育。我们针对查处案件发现的违规领取社保低保待遇问题,督促开展全省医保社保系统专项治理;针对基层查办较多的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问题,在全省开展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编发《省管干部忏悔录》,组织省管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有效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治本作用。

  推动责任贯通。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三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部署,实现正风肃纪反腐与促进深化改革、促进完善制度、促进优化治理、促进正确用权有效贯通。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等部门协作,确保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叠加效应。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压实主责部门整改和监管责任,督促案发单位和有关方面深化治理,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履行。

  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统一和最大化

  做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内在要求,也是正风肃纪反腐实现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综合效应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三个效果”统一和最大化作为价值追求和衡量标准,系统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实践中。

  突出审查办案的政治性。坚守政治审查基本属性,从政治问题破题,从政治纪律查起,我们查处鸡西市恒山区委原书记孔令宝对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落实问题,根据性质情节以违反政治纪律定性。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宽严相济,安达市委原书记刘淑芬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我们最大限度兼顾严纪法与保稳定、严处理与促担当。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对主动投案的牡丹江市政协原副主席姜英波,提出省纪委监委首个从宽处罚建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均取得良好执纪执法效果。

  增强执纪执法的规范性。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是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自觉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在案件管辖、措施使用、请示报告、涉案财物管理、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严格规范,使依规依纪依法成为习惯。通过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提升案件质量,着力加强执纪执法基础性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研提处置意见、报批立案留置案件等工作流程,健全不起诉、定罪免处、缓刑案件报备等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纪法检验。

  提升政策运用的精准性。对同一地区(部门)、同一时期案件的政策把握总体平衡,对问题、情节、态度相近党员干部的处理结果相对均衡,构建清晰明确的政策导向。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如实说明问题、真诚悔错悔罪的从宽,对抗拒审查调查、拒不悔错认罪的从严。准确把握宽严尺度,个案政策使用的针对性、灵活性必须以政策体系的标准统一为前提。坚持集体研究、请示报告、全程留痕,无论从严从宽都清清楚楚、规规矩矩。

  积极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

  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优势、系统作用,是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有力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组织体系建设,形成正风肃纪反腐强大工作合力。

  推动上下贯通。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正风肃纪反腐。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在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以上级纪委监委为主,在重大案件办理、重要事项监督、重点问题治理上统一步调、一体行动。全力支持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监督办案,以县域为单位统筹乡镇(街道)办案力量配置,探索区域协作、交叉互查等机制,提升基层正风肃纪反腐能力。

  做好内外衔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垂直管理单位纪检机构协同监督办案。围绕问题发现、线索移交、整改监督等环节,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协作配合,发挥巡视巡察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利剑作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在正风肃纪反腐上协同发力。

  优化内部功能。强化纪委常委会对案件办理的领导把关功能,优化监督办案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配比,形成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的高效办案组织、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实行一个副书记分管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相对固定搭配、协助制约机制,“前后台”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优化加强追逃追赃机构力量后,3个月时间追回在逃人员17人,其中潜逃时间5年以上的14人,制度机制优势迅速转化为工作效能。加强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功能齐全、各有专长的办案团队,提高正风肃纪反腐保障能力。(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张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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