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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送出去,普法宣传“火起来”

发布时间:2023-06-27 07:02:52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称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共分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等7编。这本就送给您啦……”

  近日,舒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民法典宣传活动,检察官们纷纷走上大街、走进校园进行民法典法治宣传。‍

  “各位同学,如果你在照相馆拍了写真,后来却发现照片被印成了宣传单,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

  “可以!这侵犯了我的肖像权!”

  “这位同学回答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为使民法典能成为未成年人的“护身宝典”,让法治精神根植在孩子们心中,舒兰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园,集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讲授法治课,用一个个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案事例讲解民法典各项规定,并发放了宣传手册。

  “原来民法典里说的这么多事情都与我们的生活相关,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做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在听完法治课后,一位学生主动与宣讲的检察官谈起了感受。

  此次集中宣讲中,检察官先后走进了辖区10所学校,共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

  

  

  

  

  

  “房屋产权遇到纠纷怎么解决?之前借给别人的钱到期没有还怎么办啊?这些问题的答案民法典都能告诉你!”

  除了走进学校,舒兰市检察院检察官还来到了人流量密集的文化广场,解读民法典中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检察蓝”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老百姓讲解了民法典相关规定。现场群众认真地听着普法介绍,不时提出疑问,现场气氛热烈,直至活动结束共发出普法宣传单200余份。

  

  

  

  “今天讲的这些内容都非常实用,知道该怎么去维权了,困扰我很久的问题终于解决了。”一位刚刚听完宣讲的大爷,手里拿着宣传单,十分开心地与检察官交流着。

  “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发挥好检察普法阵地作用,更多地走进农村进行普法宣传,帮助他们了解法律知识,解决生活难题。”该院检察官说。

  

  来源/舒兰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zlxx/pfxc/202306/t20230619_4186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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