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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田:联合谈话压实一把手责任

发布时间:2021-04-08 16:24:49 作者:佚名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不到半个月村道就建成了,现在咱们用水、用电也可方便了。”3月30日,面对福建省大田县屏山乡党委负责人的回访,玉屏村村民陈秉朝说。

  “以前雨天行路滑经常摔伤,电压不稳时常出现‘夹生饭’,水龙头出水时大时小,乡亲们意见很大。”陈秉朝说,最近乡党委负责人经常来到村里入户走访,鼓励村两委干部在换届期间继续主动作为,一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改变,源自一场联合谈话。3月3日,在大田县委三楼会议室,一场由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联合开展的“逐个过堂、入心入脑”谈话正在举行。对面坐的是屏山、文江、建设三个乡镇党委“一把手”,他们中有的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倒数,有的述责述廉评议结果排名靠后。

  “你们屏山乡党委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乡镇党委‘一把手’如何履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谈话一开始,大田县委主要负责人直击问题,开门见山。屏山乡党委书记林某坦言,当时如坐针毡,他案前的“一把手”挂帅不出征、履责不到位问题清单里,就包括玉屏村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等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平时只是口头交代乡纪委协助开展,没有按规定专题研究,廉政教育一般都是开会传达,对乡班子成员和所站、村负责人谈话提醒不够主动……”林某低着头“答题”。

  “你辖区内的省定贫困村玉屏村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这些困扰群众多年的堵点痛点问题,为什么迟迟没解决?”大田县委主要负责人追问道。

  “主要是我个人思想认识不高,亲力亲为、敢于担当的意识没有树牢,有时当起了‘甩手掌柜’,做起了‘二传手’。”林某脸上发烫。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是说在嘴上,而是落实在具体务实的行动上。”大田县委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对照党章党规、群众期待、先进榜样进行整改,变“要我负责”为“我要负责”,管好责任田。

  接下来,建设镇、文江镇的党委书记也逐个“过堂”,直奔问题,既“打板子”又“开方子”,作了自我检讨和表态发言。

  “约谈你们一把手,及时政治谈话进行预警提醒,本身就是责任传导、严管厚爱,避免今后犯更大的错误。”大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经过一番的查摆和商议,三个乡镇党委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第一时间制定清单,逐条逐项销号整改。

  “现在每召开班子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己带头检视问题、商议对策、抓实整改,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林某说。

  大田县的联谈监督实践,是该县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部署的一项举措。通过聚焦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探索如何打通“两个责任”贯通联动,防止出现脱节断链。

  县纪委监委还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明确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书记谈话、述责述廉评议等内容,探索同级党委、纪委联合谈话监督,推动实现管党治党“1+1>2”的效果。联合谈话还被纳入日常监督常态化项目,持续跟踪问效、督促整改,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细落地落实。

  据了解,大田县已实施联谈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一把手”22人次,督促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331人次。(福建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宇航)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03/t20210331_238891.html